FTNN 新聞網
新聞大追查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週五21~週六21】
丁學偉 葉元之 楊筑鈞 謝文苑【週五不政經之人民的正義】完整版20241213
政治讀新術_每周一四

快訊/洗錢大亨郭哲敏5000萬交保 檢方抗告成功!高院發回重裁

發布時間:2024/5/6 15:26

記者薛明峻/台北報導

涉嫌經營地下匯兌等案件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案發後,潛逃9個月在泰國落網,去年8月押解返台後一直遭收押,直到日前獲新北地院裁定以5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為郭哲敏戴上電子腳環防逃。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審理後,今(6)日下午撤銷交保裁定,發回新北地院重新裁定。

郭哲敏(右二)案發後潛逃9個月,於去年7月在泰國曼谷落網,去年8月10日押解返台。(圖/翻攝畫面)

郭哲敏被控自2018年起,以AE集團名義陸續在台設立公司,將老虎機、真人直播、運動賽事對賭、板球、棋牌等線上博奕遊戲,串接至「包網平台」後,將「包網平台」提供境外各賭博業者在中國、東南亞等地經營線上賭博網站,並協助串接第三方支付,開通入出金功能,與賭客賭博財物,再向境外賭博業者依遊戲輸贏金額之比例抽成,至前年底止,獲利折合台幣約16.56億元。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為了隱匿賭博犯罪所得,郭哲敏指使手下以幫助境外公司保養電腦等名義,將犯罪所得匯入台灣公司的帳戶;或透過非法地下匯兌方式, 經手匯兌金額至少217億餘元;或以現金換取票據等方式,將犯罪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等,轉換為具有形式上合法來源外觀的金流,郭哲敏再用來購買房產、畫作、跑車或繳納信用卡等費用,製造金流斷點,掩飾、隱匿犯罪所得。

經新北地檢署偵辦後,去年2月先針對18名被告提起公訴,但郭哲敏早在前年10月已潛逃出境。直到去年7月,泰國警方在曼谷將郭哲敏逮捕到案,並於去年8月10日押解返台,解送新北地檢署偵辦,郭哲敏隨即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其手下張旭昇也在郭哲敏落網後主動投案。檢方偵辦後認定,郭哲敏經營線上賭博網站,並透過過非法地下匯兌等方式洗錢約217億元,去年11月27日依營利賭博,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追加起訴郭哲敏及張旭昇,並向法院聲請沒收16億元犯罪所得,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2人經羈押多時,於上個月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上月23日獲新北地院裁准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配戴電子腳環監控及限制住居;同案被告張旭昇也獲得30萬元交保。新北檢不服提出抗告,強調2名被告都是通緝到案,原就有逃亡的事實,且郭哲敏境外資產雄厚,張旭昇在國外也有龐大事業及資產,加上2名被告所犯都是重罪,有極大動機再次潛逃,建請高等法院撤銷2人交保裁定,或增加交保金為郭哲敏2億元以上、張旭昇700萬元以上,並讓張旭昇也配戴電子腳環防逃。

高院合議庭今審理後認為,郭哲敏、張旭昇涉犯《銀行法》等罪嫌,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2人有逃亡事實,也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另本案仍有多名證人待調查,其中張旭昇更曾對證人私行拘禁及傷害,經判決有罪確定。此外,張旭昇的交保金額僅30萬元太低,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仍待新北地院說明,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新北地院重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