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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媒盯梢案調查中!文化部:計有10名中媒記者駐台 該新華社記者為「任滿離境」

發布時間:2024/7/4 10:56

記者劉秀敏/台北報導

日前有媒體爆料,中國新華社記者介入台灣政論節目製播,甚至在現場盯梢,引發軒然大波。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4)日針對「近期中共對台滲透作為樣態與因應」邀請相關部會官員報告,其中文化部報告指出,目前共計有7家、10名中國記者駐台,若駐台記者有違規情況,得廢止其記者證,並由移民署廢止入出境許可證,並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處理。至於中媒盯梢案,文化部表示,已發函並主動聯繫邀請單位與駐台媒體查明,陸委會亦協同相關單位進行調查,如確有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法處理。

文化部次長王時思。(圖/國會頻道)
文化部次長王時思。(圖/國會頻道)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日邀請國家安全局局長蔡明彥、大陸委員會、文化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務部調查局報告「近期中共對台滲透作為樣態與因應」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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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針對中國媒體駐台業務進行說明,報告內容指出,截至113年6月底,計有7家、10名記者駐台,包括新華社2名、中央廣播電視總台(央視)3名,以及人民日報社、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新聞社、廈門衛視、湖南衛視各1名。

文化部進一步說明中國媒體記者申請駐點相關程序及規定,需先經陸委會專案評估後,由邀請單位向移民署提出申請,移民署依陸委會評估及文化部回復意見,提送「聯審會」審議,申請案經「聯審會」決議通過後,由移民署核發入境許可,再由文化部製發「記者證」,記者證效期每次核給3個月,可申請展延1次。近日媒體報導前新華社駐台記者疑似違規事件,該名記者是任滿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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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表示,駐台記者如有「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採訪期間變換所屬媒體或喪失新聞人員身份」,文化部得廢止其記者證,並由移民署廢止入出境許可證,並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處理。

至於媒體報導新華社記者疑似介入台灣電視節目製作一事,文化部則強調,已發函並主動聯繫邀請單位與駐台媒體查明,陸委會亦協同相關單位進行調查,後續查證如確有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法處理。未來文化部亦將責成相關單位落實《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臺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等法規,確保中國媒體記者遵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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