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新聞大追查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週六21~週日21】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政治讀新術_每周一四

消失的500萬賄款?他揪出鄭文燦疑財產申報不實 已向監察院檢舉

發布時間:2024/7/9 07:00

異動時間:2024/7/9 07:42

記者盧逸峰/台北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於市長任內涉及土地開發弊案,遭疑收賄500萬元,檢方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聲押,桃園地方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檢方不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8日下午審理後裁定撤銷、發回桃院。

謝克洋質疑,鄭文燦顯然沒有把他收受的500萬賄款,寫入他的財產申報裡面,這已經明確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圖/鄭文燦臉書)

前桃園市議員參選人謝克洋進一步發現其中蹊蹺,根據桃園地方法院新聞稿內容指出,鄭文燦在106年9月收受500萬元賄款;但是根據監察院廉政專刊的內容,在105年12月27日,鄭文燦申報的存款為753萬左右;到了106年11月1日,鄭文燦申報的存款則是974萬元左右。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謝克洋質疑,鄭文燦顯然沒有把他收受的500萬賄款,寫入他的財產申報裡面,這已經明確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12條第1項,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因此他向監察院提出檢舉鄭文燦財產申報不實。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