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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險風暴檢討 金管會提3項監理強化措施

發布時間:2023/7/14 10:56

防疫保單讓產險業者慘賠,金管會保險局報告提出3項監理機制強化措施,包含精進保險商品抽查機制、透過金融檢查強化保險公司風險控管、檢討修正相關法規,像是保單已達預警銷售額度時,保險公司應及時評估是否停售等。

防疫保單讓產險業者慘賠,金管會提出精進保險商品抽查機制等3項監理機制強化措施。(示意圖/Unsplash)

根據金管會統計,防疫雙險截至今年6月底總理賠金額達新台幣2716億元。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沈發惠及高嘉瑜先前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臨時提案,「請金管會保險局針對產險業的監管措施無法有效阻止防疫險風暴之檢討」提出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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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書面報告指出,現行保險商品審查程序分成「核准制」及「備查制」。核准制商品,保險業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才能銷售;備查制保險商品,要在規定期限內送交主管機關或其指定機構備查,不過保險公司仍要依規定落實商品風險控管機制。

目前市售防疫保險商品皆為備查商品,金管會在報告中對此提出3項監理機制強化措施,針對備查制保險商品未落實銷售前、中、後風險控管措施情形,將精進保險商品抽查機制與納入金融檢查項目,以強化保險公司風險控管機制,並檢討修正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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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精進保險商品抽查機制。針對市場熱銷或有監理疑慮之保險商品增加抽查比例,精進保險商品抽查制度,以即時檢視保險公司是否落實評估風險胃納與執行風險控管機制;必要時將採取導正措施,避免再度發生類似狀況。

第二,透過金融檢查強化保險公司風險控管機制。透過金融檢查,檢視保險公司是否落實保險商品銷售前、中、後的風險控管機制,對於檢查發現缺失,要求業者落實改善。

第三,檢討商品監理法規,包含6項目,要求保險公司應於核保作業落實保險商品適合度審核,以強化風險控管;要求保險公司落實風險管理計畫評估機制,對於已達所建立預警銷售額度時,應及時評估分析是否停止銷售等措施。

此外,也增列保險公司風險管理人員為保險商品簽署人員,並強化相關人員簽署責任;強化備查制保險商品的管理機制;費用補償保險應以補償實際損失為限;落實並強化保險商品管理小組的功能。

根據金管會書面報告統計,2021年防疫保單銷售件數為910萬件、2022年銷售件數為488萬件,2021年疫苗接種保險銷售件數為365萬件、2022年銷售件數為242萬件,防疫雙險截至今年6月30日總理賠金額達2716億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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