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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豐賀家借名股權風波案外案 賀鳴珩被告違反個資一審無罪

發布時間:2025/4/15 11:36

元大證券前董事長賀鳴珩因養母借名股票所有權案被告違反個資,一審獲判無罪。(本刊資料照)
元大證券前董事長賀鳴珩因養母借名股票所有權案被告違反個資,一審獲判無罪。(本刊資料照)

圖文/鏡週刊

廣豐賀家第二代、元大證券前董事長賀鳴珩先前因養母借名股票所有權風波扯出案外案,被控告違反《個資法》,4月中,台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認賀鳴珩因無不法意圖,獲判無罪。賀鳴珩對此低調回應:「感謝司法還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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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2011年,賀鳴珩因腸中風住院,醫生當時判斷死亡率高達7成,「賀鳴珩為確保能透過法律程序,留下資產妥善照顧養母湯桂琴到終老,因此緊急辦理認養,賀鳴珩每年除提供生活費數百萬元外,還提供資金給湯桂琴買股領股息,就連保險箱內的鑽戒等遺物,也是賀鳴珩孝敬湯桂琴所贈。」賀家友人進一步表示。

「直到湯桂琴2018年過世,賀鳴珩意外發現,銀行保險箱遭清空,但因無法證明保險箱內實際物品,無法追究黃女侵占,只能透過金流證明,湯桂琴生前持有的405張中華電信股票,是由賀鳴珩出資,股息也都由湯桂琴取用,台北地院因此判賀鳴珩獲勝。明明就是賀鳴珩照顧養母,卻被媒體形容為爭產,實在令人無奈。」賀家友人不平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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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料,風波並未就此打住,在法院判決勝訴後,當賀鳴珩為聲請假執行,查詢借名帳戶內股票現狀時,黃女以侵犯她個資為由,再度告上法院,衍伸案外案。4月中,台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賀鳴珩與與元大證券作業中心張姓副總經理二人均無罪。

賀鳴珩開庭時強調,他是因為拿到勝訴判決書後,律師告訴可查詢股票現狀來準備假執行,他在前往元大證券作業中心遇到張姓副總,因此請張姓副總依勝訴判決做查詢,他是查詢實質上屬於自己的股票,也是為假執行做準備的查詢,他並未對黃女造成任何損害,也無意違反《個資法》。

台北地院指出,賀鳴珩是在民事判決後,才依律師建議,請張姓副總協助查詢,黃女名下股票是否已轉移,賀鳴珩、張姓副總並未有損害他人利益的不法意圖,也無法證明賀鳴珩、張姓副總成立犯罪,所以判決二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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