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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張子敬包庇吃案!陳椒華公布環保署性騷慣犯「就是他」:10多年來未遭懲處還升官!

發布時間:2023/7/26 09:21

異動時間:2023/7/26 11:54

記者劉秀敏/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陳椒華上週三度召開記者會,揭露環保署有性騷慣犯,指控環保署長張子敬吃案包庇,今(26)日上午他第四度召開記者會,公布這名姓騷慣犯就是督察總隊長李健育,同時揭露新收到的指控資料,表示李健育在張子敬的包庇下,近年持續造成署內外多名女性受害,張子敬卻未負起機關首長須依法處理、糾正及補救之責,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陳椒華譴責張子敬嚴重失職,沒有資格接任環境部長,呼籲行政院長陳建仁千萬不可讓失職包庇性騷慣犯的張子敬升任環境部長,更不能讓李健育升任環境管理署署長。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圖/記者劉秀敏攝)

陳椒華表示,上週揭露環保署有性騷慣犯後,她也正式行文給環保署要求25日前提供現任一級主管曾涉性騷案件的調查報告,並將副本給行政院和監察院;沒想到環保署竟不提供過往的調查報告,稱已依7月21日第三次記者會資料籌組性騷擾申訴調查小組,啟動證據蒐集及調查,釐清事證及確認相關行政責任。陳椒華指出,環保署19日在新聞稿提到「將再次審視先前政風調查結果,如有新事證亦將重啟查證程序」,明確承認有案,函復的公文卻拒不提供調查報告,顯示張子敬仍在包庇,藐視國會且迴避國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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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椒華也提出所收到的新指控,第一起是發生在2021年,受害者是委辦公司的員工,遭李健育碰肩摸手臂,不斷搭訕攀談,導致事後數度接受諮商治療,並向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經公司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認定「性騷擾事件成立」,並將性騷擾成立結果函文給環保署,但環保署長張子敬完全沒作為,讓加害人李健育持續擔任一級主管,未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處理性騷案,及懲處環保署之狼;第二起則是今年 #metoo 風潮後,有人在六月透過署長信箱檢舉李健育性騷擾案件,指名李健育常利用職權對女性毛手毛腳性騷擾,藉故觸碰女性身體肩膀與手,肢體接觸,甚至在2020年一次晚宴後正面熊抱一位不勝酒力的女性科長,強調李健育性騷擾聲名遠播。

陳椒華質問張子敬,對今年六月的檢舉案是否有依法自接獲申訴案件七日內開始調查?處理程序為何?處理結果為何?還是又吃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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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椒華公布李健育涉嫌性騷擾的案例。(圖/陳椒華國會辦公室提供)

陳椒華強調,今年多起性騷案的涉嫌加害者、涉嫌吃案包庇者均遭機關停職調查,李健育卻依然在職不動如山,甚至自稱在環保署升格環境署後還會升官,為何環保署明明收到申訴卻不要求李健育停職?為何一再包庇護短?多起陳情表示李健育運用權勢騷擾環保署內外的女性下屬及學員十多年,仗著權力不對等,讓受害人不敢申訴、求助無門,就算申訴也遭吃案,環保署一再包庇,從未對李健育停職調查,甚至還升任環訓所所長和督察總隊隊長,迄今仍穩坐總隊長位置。

陳椒華指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明訂雇主(機關負責人)「知悉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該立即採取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包括組成調查委員會,針對性騷擾事件的調查及決議,以保密方式處理性騷擾案件,並保護受害者免於遭受任何報復或不利對待。」張子敬卻完全不作為,繼續縱容包庇李健育;而依同法第38-1條,雇主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應處10~50萬元罰鍰,因此她也呼籲台北市勞動局裁罰張子敬,且不得以公帑支出,因這是張子敬個人的不作為,應自行承擔行政罰鍰,而不是用納稅人的血汗錢去繳罰款。

陳椒華痛批,李健育十多年來非但未遭懲處,還升官擔任權勢更大的督察總隊隊長,每年手握30億以上預算,掌握各縣市焚化爐調度權,掌控事業裁罰權,無論是地方環保局人員、事業公司的員工,都忌憚這位環保署長官,深怕不從就會影響工作和公司,大多也不敢申訴,但環保署內外有頗多李健育性騷的傳聞。

此外,陳椒華也要求環保署將性騷擾調查處理結果通知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另因受害者包括多位駐署人員,因此環保署理應將性騷擾申訴資料移送台北市社會局,而她也會將相關資料移送行政院和監察院,請陳建仁和監察委員調查環保署長張子敬包庇性騷慣犯、違反性工法吃案的失職,以及李健育違反性騷法、性平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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