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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揭弊還是政治狗仔?張景森拿「揭弊者保護法」打臉黃國昌:讓正義蒙羞

發布時間:2025/10/2 10:59

異動時間:2025/10/2 11:00

記者許詠晴/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遭爆養狗仔集團,透過記者謝幸恩牽線,找來出身媒體的攝影狗仔,不分黨派跟監政敵,其中受害者包括行政院政委張景森,所幸司機察覺被跟蹤後開入死巷,並清楚拍下跟監者的相貌。對此,張景森今(2)日指出,黃國昌狗仔的行為完全違反《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揭露的消息多半流於八卦,與公益揭弊完全不符,比起揭弊更像政治抹黑,這種人只會讓正義蒙羞。

受害者、行政院政委張景森說,黃國昌狗仔行為,比起揭弊更像政治抹黑。(資料照)

張景森在臉書上表示,想知道黃國昌是「公益揭弊」還是「政治狗仔」,這個問題很簡單,用黃國昌自己主導通過的《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的標準來檢驗就可以了,而黃國昌的行為與《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規定的「公益揭弊」行為完全不符,是不折不扣的「政治狗仔」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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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景森解釋,第一,程序違法「繞過揭弊管道,丟給媒體」。根據《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3條、第5條明白規定:揭弊必須透過 監察院、檢察機關或政風單位等正規管道提出,才能受到法律保護。然而黃國昌的模式卻是先組織狗仔偷拍,再將片段交給特定媒體大肆炒作。這種利用媒體爆料的作法,完全違反法定程序。既未透過正當管道,也無法享受法律保障。

張景森指出,第二,手段不正當「偷拍跟監就是下流手段」。根據《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6條第1項規定:「揭弊者應以合法方式取得資訊。」同法第14條也明定,若揭弊行為涉及 違法取得、侵害他人隱私或其他權益,則不得適用保護。不過,黃國昌狗仔隊的行為包括長期跟監、偷拍隱私、甚至侵入民宅地下停車場,這些手段本身就可能觸犯刑法或個資法。蒐證方式非法,即使揭露的內容再驚人,也不算合法揭弊,更遑論獲得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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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景森續指,第三,內容不符公益「八卦不是弊案」。據《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2條明確定義,「揭弊」必須涉及 公共利益的重大不法。但黃國昌狗仔集團所曝光的,多半是針對政敵私生活的小道消息,甚至流於八卦,與公共利益毫無關聯。這種缺乏公益性與重大性的指控,更像是「政治抹黑」,而非揭弊。

張景森說明,第四,資金不明「自己才是弊端」。《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7條明定,揭弊者不得因揭弊行為「圖利自己或他人」,第15條也進一步規定,若揭弊行為涉及 舞弊、收受不當利益或其他不法,則不受保護。據傳黃國昌狗仔行動的資金來源不透明,甚至涉及境外金流。若此屬實,這套狗仔體系本身就是最大的弊案。揭弊者應該是揭發黑暗,而不是成為黑暗的一部分。

張景森說,黃國昌的狗仔行為全面違反《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根本就不是揭弊行為,無法受到揭弊法保護。真正的揭弊者應該是守法、守正義的勇者;而黃國昌卻是躲在黑影中偷拍、操弄輿論的政客。若他還想繼續用「揭弊」掩飾自己的狗仔操作,不僅是對法律的侮辱,更是對公民社會的踐踏。這樣的人若還高舉正義大旗,只能讓正義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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