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新聞大追查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一12~週二12】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好厝抵家】

把巧遇當示好…高雄遛狗男怒告女志工跟騷 法官打臉:只是住得近

發布時間:2025/10/6 15:07

記者王稚婷/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男志工指控同團體的女志工對他實施跟騷行為,認為與對方頻繁在住家附近公園巧遇,甚至懷疑遭到尾隨,因此提出告訴。不過,高雄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住家距離相近,女方只是日常經過,反而是男方開車尾隨蒐證,又證據與指控不符,最終判決女方無罪。

高雄一名男子指控女志工跟騷,被法官打臉只是因為住很近(圖/VCG)
高雄一名男子怒告女志工跟騷,被法官打臉只是因為住很近。(圖/VCG)

根據檢警調查,2021年間,兩人在民間團體結識。自2022年3月起,男方多次在家附近公園遇見女方,認為對方刻意製造巧遇機會,甚至連自己外出遛狗時也會碰上女方準備食物餵狗。男方還曾收過女方準備的早餐,因而確信女方對自己有好感,聲稱種種跟騷行為已影響到他的日常生活,遂報案提告。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女方應訊時表示,每日出現在該公園是為了運動,且民間團體距離男方住家很近,也恰好會經過,喊冤並非刻意在對方家附近。

法院審理發現,男方所提供的影像中,女方並未有尾隨或盯梢行為,反而是男方曾開車尾隨女方以便蒐證,再加上兩人住家步行僅約7分鐘距離,女方往返本就會經過男方住所;另有共同友人證稱女方對男方並無好感。雖然女方曾關心並贈送早餐,但並未有追求或示愛的具體行為。法官認為,本案並不符合《跟蹤騷擾防制法》的構成要件,最終判決女方無罪。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您已閒置超過五分鐘,請點擊右上角關閉按鈕

不能錯過的資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