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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逃漏稅最高可拿480萬!這5情況不能領 稅務局:務必具名提供 

發布時間:2025/10/12 19:30

記者王稚婷/綜合報導

檢舉逃漏稅也可以賺獎金!只要檢舉內容符合條件,稅捐機關會依規定提撥罰鍰金額2成做為檢舉獎金,每案最高甚至可拿480萬元。但務必「具名」檢舉,並提供能查辦的具體事證,否則可能因「免議存查」而向隅。

只要檢舉內容符合條件,檢舉逃漏稅最高可拿480萬(示意圖/Pixabay)
只要檢舉內容符合條件,檢舉逃漏稅最高可拿480萬(示意圖/Pixabay)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若民眾提出具體事證,且內容足夠具體、明確,且查證屬實經裁罰入庫,就可以領到稅捐機關會依規定提撥罰鍰金額20%,檢舉獎金最高還可領到480萬元。但如果只是根據網路、報章雜誌等其他公開爆料檢舉,沒辦法附上明確證據,稅捐機關會通知檢舉人限期補證或補件,期限內無法提供新事證,案件會就此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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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稅務局也指出,依規定有5種情況沒辦法領獎,首先,若檢舉人是稅務人員或查核人員的配偶或三等親以內親屬;其次,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發現逃漏稅而舉報;第三,經他人提供資料後再舉發;第四,匿名檢舉者(查證屬實也不得領);第五,舉發人本身參與逃漏稅行為,以上這五種都不得領取檢舉獎金。

宜蘭財稅局也呼籲,檢舉逃漏稅務必「具名」並「詳實說明違章事實」,如果能提供收據、相片或帳冊等具體證據更好,若涉及綜合所得稅、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菸酒稅、遺產及贈與稅等國稅案件,則可以向檢舉標的所在的國稅局提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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