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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加熱菸」踩紅線?國健署警告:強調市場反應恐涉變相廣告!最高罰百萬

發布時間:2025/10/17 16:01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衛福部日前放行兩家國際菸商在台販售加熱菸,其中一家產品已於10月11日合法上架。不過,近期有媒體報導指出「民眾搶購踴躍」,引發爭議。國健署今(17)日嚴正表示,若新聞報導過度渲染市場反應或以正面語氣推銷產品,恐違反《菸害防制法》,最高可罰100萬元。

衛福部日前放行兩家國際菸商在台販售加熱菸,其中一家產品已於10月11日合法上架。(資料照/國民健康署)
衛福部日前放行兩家國際菸商在台販售加熱菸,其中一家產品已於10月11日合法上架。(資料照/國民健康署)

國健署指出,依照《菸害防制法》第12條規定,菸品及其元件不得以採訪、報導或他人名義進行宣傳。若報導內容出現「熱銷」、「排隊秒殺」、「網友狂推」、「爆量賣出」等詞彙,或揭露品牌名稱、價格、購買連結與開箱評測,皆可能被認定為「變相廣告」或促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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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違規,傳播媒體或廣告業者 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3條,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若為個人或非廣告業者,則依第34條規定,可罰10萬至50萬元,限期未改善者將按次加罰。

國健署也提醒,即使是民眾個人行為,例如在社群平台張貼加熱菸開箱文、影片或心得分享,若內容涉及推薦與購買誘因,同樣違法。國健署呼籲媒體與民眾應遵守規範,避免誤觸宣傳紅線,以免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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