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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唾液快篩全面上路執法 「拒測」重罰18萬還吊駕

發布時間:2025/11/20 17:17

 員警使用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採集唾液。(警方提供)
圖文/鏡週刊

圖文/鏡週刊

為有效打擊吸食毒品後駕車(毒駕)案件,警政署研議「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檢測」執法策略,經會同交通部增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條之4,未來若「拒測」將重罰18萬元,同時還吊銷駕照。

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檢測結果(均陰性)。(警方提供)
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檢測結果(均陰性)。(警方提供)

目前律定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及拒測的處置程序,相關條文已於2025年11月19日正式公告施行。另為確保本項新式執法策略完備,警政署亦即函頒「毒品唾液快篩執法」作業程序,並通令全國各警察機關於今(20)日起,正式全面上路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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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駕駛人如毒駕經毒品唾液快篩檢測陽性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1年至2年。

民眾若拒絕檢測者,則重處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駕照。員警後續並將依據刑法及刑事訴訟法規定,採集尿液送驗,深入追查是否涉及公共危險罪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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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呼籲,施用毒品殘害一生,毒駕上路更是全民公敵,天理不容!毒品唾液快篩上路執法,矢將全力打擊毒駕危害,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害人害己!警方同時也籲請駕駛人務必配合執法,以免遭受重罰。

★《鏡週刊》關心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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