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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司委會「行政院不副署」專報 潘孟安提馬政府也曾婉拒4次:符合憲政慣例

發布時間:2025/12/18 11:41

記者許詠晴/台北報導

行政院決定不副署《財劃法》,立法院司委會今(18)日為此邀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進行專報,並被質詢。不過,總統府昨已預告潘不會出席。對此,潘孟安稍早表示,據憲法規定與慣例,他僅需在審年度預算案、總統府相關法案時列席,且馬英九前總統期間,總統府也曾婉拒4次,足以證明這並非單一政黨的主張。

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強調,總統身為憲法之守護者,其首要職責即在於捍衛憲法與憲政秩序。(資料照)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早邀請總統府秘書長、行政院秘書長、司法院、法務部就「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法律經行政院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移請立法院覆議,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不依法副署、總統不依法公布施行,對我國憲政民主及法制之戕害及相關法律責任之追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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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17日下午說明,總統府已函復委員會說明,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1款規定,對立法院負責的憲政機關是行政院,總統府秘書長僅於審議年度預算案與總統府主管法案審查時列席備詢,以符憲法規定及憲政慣例。

針對自己今天為何無法出席委員會,潘孟安今日透過臉書表示,依照我國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及憲政慣例,總統府秘書長僅於立法院審查總統府預算案及主管法案時,才會列席備詢。此項慣例無論政黨輪替與否,歷任政府均一致遵循,目的是在保障行政與立法體系間的相互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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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孟安提及,過去蔡英文前總統執政時期,立法院5次函請總統府秘書長進行專案報告、馬英九前總統期間4次、陳水扁前總統時期15次,當時政府均基於憲法規定與對責任政治之認知予以婉拒。這證明了「總統府秘書長不赴立院進行專案報告」並非單一政黨之主張,而是立足於憲法規範、長期穩定且不分黨派的制度實踐。

潘孟安強調,總統身為憲法之守護者,其首要職責即在於捍衛憲法與憲政秩序。總統府作為輔助總統行使憲政職權的幕僚機關,必須嚴守憲法規範之界線,確保機關職權行使不致逾越憲政分際,方能維持民主政治之穩定與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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