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馬上有亮
馬上有亮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二12~週四12】
王淺秋 謝寒冰 詹為元 葉元之【鄉民監察院】完整版20260211
每周一周四_政治讀新術

「翁曉玲條款」出爐 梁文傑:未來立委赴陸需經審查許可

發布時間:2025/12/26 17:34

記者吳家豪/台北報導

行政院今(12/26)通過陸委會擬具《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草案,重點公務員赴陸、民選公職人員等規定,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表示,新法沒有增列公務員的管制人數,但新增了立委,至於去中國需要揭露的,則包含各縣市議員、票選出的村里長、鄉鎮市民代表、鄉鎮長等等。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人日前赴中國廈門參加台商活動,翻攝翁曉玲臉書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7人上周赴中國廈門出席台商活動,但遭外界質疑是赴中接旨,目的是為了阻擋賴政府提出的國防特別預算及相關國安法案,翁曉玲對此怒轟是造謠,但也表示,國防特別預算不會輕易放行。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陸委會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梁文傑表示,目前規定, 10職等以下公務員赴陸,需單位主管同意,但因為「同意」在法律用語上不精確,因此改為「許可」,也就是有權許可與不許可,就好比向公司請假時主管可以許可或不許可的意思相同。

至於若赴陸被否決有無申述管道?梁文傑說,我國法律對於人事制度都很清楚,哪些事由可以請假,人事單位會有相關處理方式。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梁文傑指出,過去很多10職等以下公務員,想在例假日飛中國三天兩夜,以為不需機關首長同意,現在規定要求,即便是例假日也須取得同意才能放行。

至於新法將導致多少公務員增列管制?梁文傑說,公務員沒有增加,但新增了立委,需要揭露的則有各縣市議員、票選出的村里長、鄉鎮市民代表、鄉鎮長等等。

針對陸委會擬具《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草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 公務員赴陸採全面許可制。11職等、警監3階以上公務員維持現行規定,赴陸前向內政部申請許可;10職等、警監4階以下未涉密人員赴陸,須經所屬機關許可。(修正草案第9條第3項)

二、 任重要職務或涉密人員管理制度予以完善,赴陸前應經審查會審查許可人員增訂:

(一)   立法委員。(修正草案第9條第4項第1款)

(二)   退離職未滿3年之縣(市)長。(修正草案第9條第4項第1款、第5款)

(三)   核定國家機密、辦理國家機密事項業務,或因業務上知悉、持有及保管國家機密之人員。(修正草案第9條第4項第4款)

(四)   一般公務員違反赴陸規定者,自主管機關知悉之日起3年內,改為強制列管。(修正草案第9條第4項第7款)

三、 對於應提列為赴陸管制人員,機關遲不予認定,內政部得命限期辦理;如未依限辦理,由內政部逕行列管(須先報請行政院核定)。(修正草案第9條第6項)

四、 民選公職人員赴陸接觸中共黨政軍,返台時須提供時間、地點、事由、過程等資訊,由權責機關公開揭露。(修正草案第9條第15項)

五、 指標性卸任官員禁止赴陸出席妨害國家尊嚴活動。擴大規範對象,增訂曾任總統、副總統、國安會諮委、中央機關政務人員、中央三級機關以上首長、駐外機構館長、副館長或領有月退除給與的校級軍官。此外除原有規定受規範對象不得出席中共舉辦之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外;本次增訂受規範者亦禁止出席中共舉辦倡議消滅或矮化我國主權之活動。(修正草案第9條之3)

陸委會也在稍早發布的新聞稿中說明,全國軍公教總數約62萬餘人,經提列為管制人員約2.8萬人,約占4%;以本年1月至10月為例,提出赴陸申請233人次,不予許可32人次,許可比例達86.3%。

陸委會表示,赴陸管制採取許可制,並非禁止赴陸,而是基於保護國家與公務安全必要的風險控制。且在最小管制原則下,相關規範主要針對公務員,並不會影響一般民眾前往中國大陸。

您已閒置超過五分鐘,請點擊右上角關閉按鈕

不能錯過的資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