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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男孩」認罪!北院裁定300萬交保、科技監控 東煒建設父子各200萬交保

發布時間:2025/12/26 22:00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小英男孩」鄭亦麟,因涉嫌利用弟弟鄭兆麟當人頭,向東煒建設創辦人陳健盛、陳冠滔父子收賄198萬元,全案6名被告今(26)日遭北檢依貪污、財產來源不明及洗錢等罪嫌起訴,其中鄭亦麟、陳健盛、陳冠滔於偵查其間遭羈押禁見,台北地院今日召開接押庭,鄭亦麟因坦承收賄及認罪洗錢,法官晚間裁定以3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接收科技監控;陳健盛、陳冠滔父子則分別以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

台北地院今日召開接押庭,「小英男孩」鄭亦麟裁定以3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接收科技監控。(圖/翻攝畫面)
台北地院今日召開接押庭,「小英男孩」鄭亦麟裁定以3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接收科技監控。(圖/翻攝畫面)

北檢起訴指出,鄭亦麟於2022年7月間,多次與陳健盛、陳冠滔見面商議賄賂的交付方式,雙方達成以東煒公司虛偽支付其弟鄭兆麟「顧問費」的方式交付賄賂,於2022年10月27日匯款198萬元至鄭兆麟銀行帳戶。檢方另查出鄭亦麟於2021年至2024年間,不明財產增加為601萬4961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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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亦麟承認,確實有收到東煒的198萬元協助向台電表達用電需求,也清楚是違法的,所以認罪,不過被控財產來源不明的部分,他表示,3到5年間有許多收入,所以需要釐清款項才能確定,沒有認罪,並請求法官讓他以300萬元交保,願意收科技監控。

不過,陳健盛、陳冠滔父子否認行賄,均辯稱198萬元是給鄭亦麟的不動產仲介費,父子僅承認違反《商業會計法》;陳健盛辯稱,當時是由鄭亦麟協助與泓德能源關於安康數據中心不動產買賣,因此要給他仲介費,後來他說弟弟要出國需要經費,才用他弟弟名義領錢,並坦言不知道他是政府高官,只知道他很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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