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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總統指憲法規定「年底審完預算」被抓包根本沒有 吳宗憲:法律早就預設「審不完」解決方案

發布時間:2025/12/28 14:00

異動時間:2025/12/28 14:03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賴總統25日批評在野黨在立院拖延不審中央政府總預算及軍購特別預算,並表示憲法規定,立法院必須在12/31前,審完明年總預算。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指出,民進黨執政時就有連續7年在隔年才審完預算的紀錄,批評民進黨自創一套「賴氏憲法」。

賴總統指憲法規定「年底審完預算」被抓包根本沒有 吳宗憲:法律早就預設「審不完」的解決方案
賴總統25日批評在野黨在立院拖延不審中央政府總預算及軍購特別預算,並表示憲法規定,立法院必須在12/31前,審完明年總預算。(圖/資料照)

吳宗憲批評,民進黨立委鍾佳濱為了護航,又開啟總是胡亂曲解憲法、法律的壞習慣,稱「腦袋是好東西,憲法要多讀,還有預算法」,更扯立法院會期期間,連結成預算審查期限來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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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指出,民進黨執政時在次年才完成三讀審查總預算的紀錄,包括2017:1/19三讀、2018:1/30三讀、2019:1/10三讀、2020:1/20三讀、2021:1/29三讀、2022:1/28三讀、2023:1/19三讀。且過去25年間,只有4次,預算在年底前審完。甚至民國96年,總預算一路拖到6/15才三讀。他質疑過去7年民進黨完全執政,難道每一次都違憲?每一次都沒資格談憲政?然後,到了藍白兩黨,突然就違憲?

吳宗憲強調,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根本沒有寫「12/31審完預算」。而是《預算法》51、54條,寫明了「不能如期完成」的跨年補救機制,就沿用上期預算、如實動支。簡單說,法律早就預設「審不完」的解決方案,國家根本不會停擺,更沒有違憲的問題。賴總統卻刻意張冠李戴,無限上綱成憲法,只為了恐嚇人民、情勒在野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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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真正的憲法是第72條:法律案、預算案通過後,總統收到「10日內」要公布。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3項:覆議若被立法院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但請問總統、院長,你們做到了嗎?寫在憲法裡、限制總統和行政院的條文,賴總統選擇裝沒看到。

他說,在賴總統心中,有利自己攻擊在野黨的,就是憲法;凡是限制總統權力、要求10日內公布、不得任意不副署的規定,通通自動失效。

吳宗憲在強調:1. 既有預算:依《預算法》54條,既有計畫和法定義務,照常執行。2.新計畫:之所以還沒審,是因為行政院帶頭違法,堅持不編列三讀通過法律所需預算。是賴政府卡自己,而不是立法院卡它。如果立法院就這樣閉眼給過,等於承認行政院可以恣意「選擇性執法」—喜歡的法律才編錢執行,不喜歡的法律(如軍警消待遇、財劃法)就不編錢,直接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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