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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中天記者林宸佑涉共諜!北檢「二度洗錢失利」好漏氣 橋檢「換這招」豪取38張搜索票奏捷

發布時間:2026/1/20 16:55

異動時間:2026/1/20 16:56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中天記者林宸佑(綽號馬德)捲入共諜案,1月17日遭到橋頭地院裁定羈押禁見!FTNN獲報,本案原由台北地檢署(北檢)管轄,但北檢採保守攻勢,去年僅以涉犯《洗錢防制法》聲請搜索票,慘遭台北地院駁回,令負責蒐報的桃園市調處為之氣結。調查局更弦易轍,南下高雄報請橋頭地檢署(橋檢)指揮,檢察長張春暉另闢蹊徑,變更為《貪污治罪條例》偵辦,不只豪取38張搜索票,還在半小時內就壓了林宸佑等6名被告,出師大捷。

綽號「馬德」的中天新聞台記者兼主播林宸佑,近日遭高雄橋頭地方法院裁定,因涉嫌違反《國安法》及《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名,聲押禁見獲准。(圖/林宸佑臉書)

據悉,桃園市調處掌握多名軍人收賄洩漏國防、軍事機密的情資,循線追查後,赫見部分洩密的嫌疑人,竟與林宸佑有金錢往來,因此懷疑林在整起共諜案中佔有關鍵角色,去年12月蒐證完畢,報請北檢指揮偵辦。北檢研判先有不明資金進入林的虛擬資產帳戶,林再以虛擬資產、匯款等方式,出金給涉洩密的軍人,全案確有可疑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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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金流脈絡與紀錄均具,且有軍人洩密的事證,但北檢勾稽案件外觀後,決定先採保守偵辦策略,第一階段暫以刑度較輕的《洗錢防制法》聲請搜索林宸佑等9名被告,未料出師未捷,北院以檢方只能證實有金錢往來,但未明確舉證涉及不法以及隱匿,以致無法達到涉犯洗錢罪的心證門檻,裁定駁回。北檢首戰吞敗後,召集內部討論,選擇維持著原本戰略方向,再次以洗錢罪聲請搜索林宸佑等人,去年底二度遭到北院駁回。

桃園市調處見辛辛苦苦蒐報的情資竟然被打槍,不願無功而返,另起爐灶,以其中一名被告的住居所在高雄為名,改報請橋頭地檢署指揮偵辦。橋檢1月12日收案,由檢察長張春暉親自緊盯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周韋志,並以北檢為前車之鑑,親自拍板另闢蹊徑,改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聲請搜索票,避免重蹈覆轍。此舉果然奏效,成功說服橋院林宸佑及8名軍人涉犯行、收賄,裁准核發多達38張搜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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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後,橋檢旋於指揮桃園調處、高雄市調處、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憲兵指揮部高雄憲兵隊等單位,於1月14日、15日北上緊盯林宸佑等嫌疑人的動向,精準掌握這些人都還在國內以及他們的住居處所後,16日兵分38路風塵僕僕前往搜索約談,再千里迢迢帶回高雄偵訊,訊後認林等6名被告涉犯重罪,有勾串、滅證之虞,17日向橋院聲押禁見。

有鑑於北檢兩度遭駁影響偵辦進程,橋檢本次聲押極度謹慎,不只連夜製作簡報檔,欲詳細說明林宸佑等人的金流異常,張春暉還特定指派兩名檢察官前往蒞庭,盼能說服法官准押。檢方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原以為將面臨冗長的審理程序,沒想到法官在看完全案卷證後,認為金流資料充足、洩密事證亦明確,半小時就裁定等6名被告羈押禁見。

檢察官已查扣林宸佑等多名被告的手機,現正送交調查局還原,雖然多人使用有「閱後即焚」的Telegram相互聯繫,但也有許多資訊未被刪除,目前正逐一比對中。由於林宸佑主跑政治新聞,手機內有與不少政治人物的通聯,是否會爆出更驚人的案外案,待檢調抽絲剝繭釐清中。

面對FTNN詢問,北檢一開始並未說明聲搜遭駁的相關事項,而後澄清並不是只有以《洗錢防制法》聲搜,另有《貪污治罪條例》、《國家安全法》法等罪,至於整個脈絡為何,稍後將以新聞稿回應。

◎《FTNN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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