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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案二審結果出爐!劉姓保母姊妹均維持無期、18年刑期

發布時間:2026/1/27 11:18

異動時間:2026/1/27 11:36

記者王凱暄/綜合報導

令全台憤慨的「剴剴」虐童致死案,涉案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一審分別遭判無期徒刑及18年有期徒刑,兩人與檢方均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7)日上午9點30分宣判,駁回上訴,兩人維持一審原判,全案仍可再上訴。

「剴剴」案引起全台公憤,民眾上街要求法院重判劉姓姊妹。(圖/資料照)

「剴剴」案為虐童致死案件。由於剴剴生母入監服刑、外婆無力照顧,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介入,並委託兒福聯盟安排寄養。自2023年9月起,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成為剴剴的照護人;然而剴剴於2023年12月24日因呼吸困難送醫,搶救無效不治。檢方解剖發現多處嚴重傷勢,警方進一步調查後,查出劉姓姊妹長期對剴剴施虐,最終導致剴剴傷重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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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兩姊妹惡行重大、以虐取樂,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有期徒刑。檢方認為劉若琳量刑過輕提起上訴,劉姓姊妹也雙雙上訴。二審於去年12月22日開庭時,劉彩萱在法庭上道歉,並稱會與家屬商討賠償事宜。

高院今宣判維持原判: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全案仍可再上訴。「剴剴」案曝光後引發社會譁然,也使托育制度與兒童保護機制再度成為外界關注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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