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踹飛北捷甩袋逼讓座嬤!法院認不符正當防衛 Fumi阿姨遭罰4000元確定

發布時間:2026/2/10 12:00

實習記者藍彥欣/綜合報導

去(2025)年9月在台北捷運信義安和站爆發座位衝突的「Fumi阿姨」,因出腳踹飛73歲曾姓婦人遭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6,000元。她不服提起異議,新北地院近日裁定撤銷原處分改判4,000元,全案確定,不得再抗告。

2025年9月,Fumi阿姨與73歲曾姓婦人在捷運因座位爆發爭執。(圖/翻攝畫面)

判決書指出,事件發生於去年9月29日下午4時許,Fumi阿姨搭乘捷運時,被曾姓婦人要求讓出優先席,雙方因此爆發口角。過程中,曾女多次以提袋撞擊Fumi阿姨膝部,雙方發生拉扯衝突。Fumi阿姨先以左腳阻擋,隨後再以右腳踹開曾女,畫面被乘客拍下後在網路瘋傳,引發社會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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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事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互相鬥毆」規定,裁處Fumi阿姨罰鍰6,000元。她主張自己遭攻擊,出腳只是為了制止騷擾,屬正當防衛,且雙方均未受傷,不應認定是互毆,請求撤銷處分。

法院審酌監視器畫面與供述後認為,曾女在第四次攻擊時已遭阻擋,並未再持續施暴,侵害已屬過去。Fumi阿姨接續出腳踹人,不符「現在不法侵害」的正當防衛要件。雖然雙方未造成實際傷害,但彼此確有暴力行為,仍構成「互相鬥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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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考量Fumi阿姨為初犯,過往素行良好且案發後坦承行為並未再滋擾,認為原裁罰6,000元過重,最終改裁4,000元罰鍰,以維護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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