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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震集團吳明達遭轟5槍險死! 槍手「三審遭駁回」判11年定讞

發布時間:2026/2/13 13:33

記者邱梓欣/綜合報導

「威震集團」成員吳明達2024年7月在台北遭人埋伏槍擊,震驚社會。34歲槍手彭郁翰投案後供稱,因不滿吳明達向其經營的咖啡廳索討保護費,才憤而向吳與其同行友人連開5槍,造成吳明達手部中彈、友人腳受傷。一審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彭男12年徒刑;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於二審時改判有期徒刑11年。全案再經上訴,最高法院於今(13)日駁回上訴定讞。

試圖埋伏槍殺吳明達的槍手彭郁翰判11年有期徒刑定讞。(圖/吳明達臉書)
試圖埋伏槍殺吳明達的槍手彭郁翰判11年有期徒刑定讞。(圖/吳明達臉書)

回顧案情,據判決指出,事發當時吳明達與司機在台北中山區某三溫暖店與友人聊天,彭郁翰突然持德製SIGSauerP320手槍、子彈16顆現身,朝吳男的腰、腹部連續射擊5槍,吳明達左手掌和左大腿中彈,友人的右小腿也遭槍傷。經緊急送醫救治,2人皆無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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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警方調查,彭郁翰案發後主動持槍到寧夏派出所投案。他供稱,因先前在附近經營咖啡廳時遭吳明達派人索討保護費、心生不滿,當天見到吳明達的行蹤後,返家取出已故友人留下的槍枝,前往大同區某三溫暖附近騎樓埋伏並動手。檢方聲押獲准後,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刑12年。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認為彭男在市區公然持槍開火,造成2人受傷,嚴重危害公共安全,顯示其法治觀念薄弱,不容輕縱。不過,彭男事後已賠償吳的受傷友人並達成和解,因此酌減刑度,改判11年有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於今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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