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滿額送好禮
滿額送好禮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二12~週四12】
李明賢 黃揚明 葉元之 許甫【鄉民監察院】完整版20260428
每周一周四_政治讀新術

特支費請家人吃飯!台中前地政局長涉貪6.8萬 判2年緩刑5年

發布時間:2026/4/28 12:08

記者陳思穎/綜合報導

台中市前地政局長吳存金涉嫌將首長特別費用於親友私人聚餐,總計詐領6萬8679元,遭檢方依貪污等罪起訴。台中地院今(28)日宣判,判處吳存金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並須履行240小時公益勞務及參加5場法治教育課程。

台中地院今日判處吳存金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並履行240小時公益勞務及參加5場法治教育課程。(圖/台中市地政局)

檢方調查,吳存金擔任地政局長期間,每月可檢具原始憑證支領首長特別費3萬9700元。她自2019年11月25日至2024年5月12日間,11次在台中某餐廳與親屬私人聚餐後,要求店家開立統編發票,再交由不知情的承辦及主計人員報銷,共詐領6萬8679元。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檢方指出,吳存金以公務招待便餐、甜點、水果或致贈紅包禮金等名義核銷,金額從1030元至1萬7600元不等,實際上多用於個人消費,包括外送披薩、火鍋、連鎖鐵板燒等,甚至曾以「慶祝市長盧秀燕當選」為名義宴請家人。檢方偵結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起訴。

吳存金審理時坦承犯行,並表示已全數繳回不法所得。她向法院陳述,自己從1982年起擔任公務員,過去未曾收受不當利益,這次是一時失慮,「我不應該拿特支費來請家人」。辯護律師則指出,各次金額均未達5萬元,依法可獲減刑。檢方認為本案雖符合減刑條件,但具社會關注性,若宣告緩刑也應讓被告承擔相當負擔。法院最後宣告緩刑5年,並命其完成公益勞務與法治教育。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您已閒置超過五分鐘,請點擊右上角關閉按鈕

不能錯過的資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