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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原料加工竟可標「產地台灣」 民團發起連署促修法

發布時間:2026/7/7 13:00

實習記者林妤蓁/綜合報導

美國農產品零關稅議題及近期沙拉油致癌物事件,引發民眾對食品標示的關注。民間團體發起「透明餐桌」連署,要求衛福部食藥署修法,將食品「原料原產地」納入強制標示,避免進口原料經加工後仍標示「產地台灣」。連署上線54小時即突破5000人響應,民團與農民約20人今(7)日前往衛福部陳情,食藥署表示,將蒐集各界意見與國際規範,研議修法方向。

民間團體發起「透明餐桌」連署,要求衛福部食藥署修法,將食品「原料原產地」納入強制標示,避免進口原料經加工後仍標示「產地台灣」。(示意圖/unsplash)

現場農民高喊「食物從哪來?我有權知道!」表達訴求。雲林斗六花生農蕭良晉表示,國內農民販售農產品須標示台灣產地,不少加工業者也願意以較高價格採購本土花生製作花生醬、花生粉,但也有業者使用價格較低的中國大陸或美國花生加工,同樣可以標示「產地台灣」,讓消費者無法辨別原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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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良晉指出,希望民眾支持台灣農產品時,能清楚知道產品使用的原料是否來自國內,也期待農業部推動的產銷履歷制度能延伸至食品標示,讓消費者擁有更多資訊,同時提升業者採購本土原料的意願。

漁民邱經堯表示,自己第一時間就參與連署。他認為,若食品完整標示原料來源,不僅有助消費者選購,也能在食品發生問題時提升追溯效率。以烏魚子為例,百分之百國產產品若無法與進口原料加工製品區隔,將影響本土品牌價值,也容易讓消費者對產品品質產生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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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師公會全聯會常務監事郭素娥表示,食品標示攸關消費者知情權與選擇權,若原料來源不清楚,兒童、孕婦、高齡者及慢性病患者等族群可能因此增加飲食風險。上下游文化基金會副執行長邱靜慧指出,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許多進口原料在台灣加工即可標示「產地台灣」,消費者難以得知真正來源。

對此,食藥署食品組簡任視察林蘭砡表示,將彙整民團與農民意見,並參考國際規範,持續檢討現行制度。目前業者可自願標示原料原產地,若涉及標示不實,將依《食安法》裁罰新台幣4萬元至400萬元,並呼籲業者誠實標示,保障消費者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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