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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匯兌1507萬!「白狼」張安樂兒媳判刑1年7月定讞 尪吞公款落跑慘遭通緝

發布時間:2026/7/20 14:29

記者蕭廷芬/綜合報導

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兒媳王姝茵,因非法辦理台灣與中國間地下匯兌,經手金額共1507萬1055元,遭法院依違反《銀行法》判刑1年7月,犯罪所得24萬46元沒收。王姝茵上訴後,最高法院認定更一審判決並無違誤,已於7月16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白狼」張安樂兒媳。(資料照/翻攝畫面)

檢方查出,王姝茵在2015年1月至12月間,先於中國支付人民幣給黃姓男子,再由黃男父親將相對應的新台幣匯入她在台灣的銀行帳戶,以此方式辦理兩岸匯兌。高院更一審認定,她每兌換1元人民幣可取得0.081元新台幣匯差,合計獲利24萬46元,維持一審判處1年7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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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姝茵的銀行法案件一審原本判刑1年7月,二審一度改判無罪,最高法院2024年撤銷無罪判決並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重新審理後恢復有罪判決,王姝茵再度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審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及量刑均無不當,因此駁回上訴。她另涉侵占華夏大地旅行社款項、偽造文書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已判應執行10月、可易科罰金,緩刑4年確定。

王姝茵丈夫張瑋也因華夏大地旅行社案件,依業務侵占罪判刑1年,另犯商業會計法等8罪,各判刑2月至4月定讞,但未依通知到案執行,目前仍遭通緝。張安樂被控業務侵占及違反政治獻金法部分獲判無罪確定,另涉稅捐稽徵法部分判刑8月、可易科罰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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