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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鏈條款」三讀通過!低軌衛星不受國籍持股限制 提升通訊韌性

發布時間:2026/7/21 16:59

記者蔡曉容/綜合報導

立法院會今(21)日三讀通過《電信管理法》第36條與第95條修正案,放寬衛星通訊技術在持股和國籍方面的限制,為星鏈等國際低軌衛星來台布局。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表示,這是提升台灣通訊韌性重要的一步,並表示將持續確保台灣在極端情況下應變能力。

《電信管理法》第36條與第95條修正案放寬衛星通訊技術在持股和國籍方面的限制,為星鏈等國際低軌衛星來台布局。(示意圖/Unsplash)

原《電信管理法》第36條規定,通訊產業須由我國持股過半,且董事長必須為中華民國國籍,經過主管機關考量國安、公眾電網安全、電信產業發展等條件後,核准修法,衛星通訊業者將不受此限制,並授權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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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也提出2項附帶決議,要求主管機關廣納產官學建議後,再訂定監理制度、資安規範和通訊監察等法規命令;另也要求衛星地面接收、資料落地台灣,確保資料主權。

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黃建豪表示,我國重要基建和海纜,都可能因軍事威脅受到破壞,甚至大規模網路癱瘓,須建立足夠規模和彈性,因此有條件開放股權和國籍限制,讓成熟的低軌衛星業者進入台灣市場,確保極端情況下的網路通訊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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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憲在臉書發文,指出烏克蘭在俄烏戰爭期間,依靠低軌衛星維持關鍵通訊能力,且近年碰上天災或海底電纜遭破壞時,都凸顯陸、海、空多層次的通訊架構的重要性。

林俊憲指出,此次修法授權主管機關對業者進行個案審查,兼顧國家安全、網路安全和公共利益,讓技術成熟的業者投入台灣市場,強化空中通訊備援。他表示,將持續關注基建安全,推動制度完善,加強台灣在各種突發情況下的應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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