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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保母尪淪惡狼!趁妻外出「2度伸魔爪」猥褻未滿7歲童 二審判決出爐

發布時間:2026/8/11 12:59

記者蕭廷芬/綜合報導

台南市爆出居家托育猥褻案。一名鍾姓男子趁著擔任居家保母的妻子外出或未注意時,兩度強制猥褻未滿7歲的女童。台南高分院於11日上午進行二審宣判,合議庭法官認定原審認事用法無違誤,當庭駁回鍾男的上訴,維持一審「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的處分。

台南高分院於11日上午進行二審宣判,合議庭法官認定原審認事用法無違誤,當庭駁回鍾男的上訴。(圖/翻攝google街景)

判決書指出,女童自2022年12月26日起,由鍾男當時的配偶在家中提供居家式托育服務,這段托育關係直到2024年9月30日才正式終止。女童結束托育後,數度向父親反映遭到男子「不當碰觸」,父親察覺有異隨即報警處理。全案經由台南市警局婦幼警察隊介入調查與蒐證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並提起公訴,讓這起發生在居家托育環境中的犯罪行為順利進入司法審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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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法院審理,指出鍾男明知女童未滿7歲,對性相關行為完全沒有自主判斷能力,仍先後兩度犯案。鍾男在偵訊、準備程序及歷次審查期間均坦承犯行;除了犯嫌自白,法官更比對女童、父親及相關證人的證詞,並審酌卷證中的現場平面圖、錄音譯文、照片以及鍾男親筆寫下的自白書,認定事證明確。

針對法律適用與刑度,法官說明鍾男兩次犯案的時間與地點均不相同,屬於「犯意各別」,依法必須分論併罰,最終合併定其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10月。案經上訴後,二審法官於11日上午宣判駁回上訴,仍維持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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