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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文用兒陳冠廷名義開畜牧場!拿補助未揭露關係 監察院去年認違利衝法重罰40萬

發布時間:2026/9/9 11:34

記者蔡曉容/台北報導

前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去年7月24日,遭監察裁罰40萬元,原因是其所經營之養豬公司「永財畜牧場」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現為農業部)申請補助時,未揭露關係,違反利益衝突迴避。

陳明文於2021年以3千萬購入嘉義縣竹崎鄉3筆土地,並登記在兒子、民進黨立委陳冠廷名下。(陳明文臉書)

陳明文於2021年以3千萬購入嘉義縣竹崎鄉3筆土地,並登記在兒子、民進黨立委陳冠廷名下,經營養豬場「永財畜牧場」。曾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現為農業部)申請補助,進行轉型升級,引起國民黨立委質疑,違法公職人員與關係人之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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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在去年12月23日的廉政專刊指出,永財畜牧場在2021年至2023年間,申請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雖符合資格,但未主動申明該公司和陳明文的關係,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因此處以40萬罰鍰。

時任農業部長陳吉仲表示,陳明文曾請教過相關規定,並無違反利益衝突;民進黨立委莊瑞雄當時也曾說,只要符合法定資格就可以申請補助,不會因為家中有人擔任公職就不能養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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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也因利衝法而被裁罰10萬元,她於8月11日坦言因一時心軟而犯下錯誤。民進黨團書記長范雲表示,尊重監察院調查結果,該罰款就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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