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蘭花油植萃養膚
蘭花油植萃養膚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四12~週五12】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每周一周四_政治讀新術

金錢豹創辦人袁昶平涉組織犯罪、指使妻收回扣 檢方認「證據不足」今全不起訴

發布時間:2026/10/1 18:40

實習記者何宜蓁/綜合報導

金錢豹創辦人袁昶平先前因涉嫌違反組織犯罪條例、指使妻子收取回扣、誣告及恐嚇危害安全等罪遭法辦,檢方今(1)日因事證不足,全數予以不起訴處分。

金錢豹創辦人袁昶平獲不起訴處分。(圖/葳格國際學校臉書)

本案起因於袁昶平所創辦之葳格學校與營造公司負責人沈姓男子產生工程糾紛,袁昶平遂向金錢豹酒店司機文男示意欲施以教訓。文男接獲指示後,出資35萬元委託徵信社、黑道成員跟蹤沈男並毆打。後續經檢方突破徵信社斷點,掌握確鑿證據證實袁昶平即為幕後指使者,依傷害罪嫌提起公訴。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檢方另查出,袁昶平夫妻藉由葳格學校辦理對外各項採購的職務便利,要求合作廠商開立高價發票,以利業者將總價款約5%至15%不等的回扣順利退入學校「內帳」,藉此收取總計9234萬餘元。

然而檢察官審酌無確切事證便不可妄斷犯罪事實的原則,除了袁昶平全盤否認涉及違法情事外,也無其他事證證實黃姓男子等人對劉男催討債務之舉動牽涉組織犯罪,且沈男旗下企業持有的土地上確實曾棄置廢棄物,相關舉報並非無端懷疑。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另一方面,就魏姓提告人所指述的,袁昶平指使妻子造謠其收取回扣一事,卷證內完全未見被告對告訴人任何侵害舉動,因而難以認定與恐嚇或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名有所牽連。
 

您已閒置超過五分鐘,請點擊右上角關閉按鈕

不能錯過的資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