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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佳青爆花公帑圖利家人 許宇甄:已涉弊案檢調政風應調查、別遇新潮流就轉彎

發布時間:2026/10/6 10:19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遭指控在副委員長期間,疑讓十多歲兒子隨行出訪並以「攝影官」名義出現在接待資料,丈夫唐博偉也被指曾駕駛駐美代表處公務車載送家人跨州活動,外交部對此將主動請相關駐外館處查明釐清,國民黨團書記長許宇甄痛批,這已涉及公器是否私用、國家資源是否被高官家屬占用的弊案,檢調與政風單位沒有理由不查。

徐佳青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圖/僑委會提供)

許宇甄今日指出,過去司法實務中,不乏公務員僅因數十元公有財物、加班費或公務支出的不當使用,就遭調查、起訴甚至判刑的案例。司法之所以介入,看的從來不只是金額大小,而是有沒有利用職務機會違法取得、使用國家資源。既然30元等級的案件都能依法追究,面對次長級官員家屬涉及公務車、駐外人力、公務出訪與外交資源的疑雲,豈能反而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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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宇甄痛批,公務車不是徐家的私家車,駐外館處不是高官家族的服務中心。若一般基層公務員動用幾十元公家資源都可能被追究,高官更不可能享有「金額不明、責任就不必查」的特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能辦小不辦大、辦基層不辦高官

許宇甄強調,檢調應主動調查相關出訪、接待、公務車及駐外人力使用紀錄。滾石不生苔,該查就查、該辦就辦;藏污納垢之處,更應徹底清乾淨,檢調、司法不能碰到新潮流就轉彎?,連權貴公器私用的疑雲都不敢碰,司法公平正義從何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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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團5日質疑徐佳青海外出訪行程與其兒子行蹤高度重疊,甚至曾在重要僑會場合讓14歲兒子充當「攝影官」,徐佳青夫婿甚至將外館專屬公務座車當作私家車使用,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及駐外單位規範。僑委會澄清表示,公務行程皆依法申報核實執行,外館車輛亦僅限公務調派,絕無濫用公帑或圖利私人情事。

外交部也回應,目前並未接獲相關申訴或檢舉,基於審慎原則,仍主動請相關駐外館處進行查明,就有無違反相關規定予以釐清,並依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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