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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高雄86歲嬤騎單車撞輕軌!手腳擦傷還恐挨罰2400元 涉刑責將送辦

發布時間:2026/10/12 11:21

記者陳欣瑜/綜合報導

高雄輕軌今(12)日上午發生擦撞事故!一名86歲蘇姓阿嬤騎乘自行車行經前鎮區一心一路、凱旋四路口時,疑似未依號誌指示右轉,與剛從籬仔內站離站的輕軌列車發生擦撞,當場摔倒受傷,所幸僅手腳擦挫傷,沒有生命危險。警方初步研判,事故疑因阿嬤未依號誌行駛所致,兩項交通違規最高恐挨罰2,400元,另因涉嫌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後續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86歲蘇姓阿嬤違規右轉,與綠燈離站的輕軌列車擦撞倒地。(圖/翻攝畫面)

高雄市警察局前鎮分局表示,上午8時10分接獲通報,一心一路與凱旋四路口發生輕軌交通事故。經調查,當時27歲徐姓男子駕駛輕軌列車,依綠燈號誌從籬仔內站往北行駛,86歲蘇姓婦人則騎乘自行車沿凱旋四路,準備右轉瑞隆路往東行駛,雙方不慎在路口發生擦撞。蘇婦手腳擦挫傷並有滲血情形,送醫後無生命危險;雙方酒測值均為0.00mg/L,事故也未影響後續輕軌營運及車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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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初步分析,蘇婦疑似未依號誌指示行駛,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1項第3款「不依規定轉彎或通過交岔路口」,可處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另因未依規定避讓輕軌列車,涉及同條例第74條第1項第9款,同樣可處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兩項違規合計最高可罰2,400元,實際肇事責任仍待進一步釐清。

此外,這起事故還可能涉及刑事責任。警方指出,蘇婦涉嫌觸犯《刑法》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依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後續將在完成相關調查後,依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也提醒,民眾行經輕軌共用路口,務必遵守交通號誌並注意列車動向,以免違規釀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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