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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康明指遭「市長好朋友」逼請辭 綠黨市議員:若違反「這法律」可罰30萬以上

發布時間:2023/9/13 16:05

記者盧逸峰/新竹報導

民眾黨新竹市長高虹安近日遭爆料「好朋友」疑似介入市政,還涉搭豪車、住豪宅爭議;新竹市文化局前局長錢康明今日又在臉書貼文指控,稱高虹安男友李忠庭介入市府運作,為跨年晚會的相關事宜質問自己,還說出「你看看什麼時候辭」、「她下個禮拜會告訴你」,有插手市府的人事任用之嫌。綠黨新竹市議員劉崇顯直指,這已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3條規定,若違反第13條第1項者,可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

新竹市前文化局長錢康明指出,高虹安的「好朋友」干涉市政,議員質疑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圖/高虹安臉書)

劉崇顯指出,如李忠庭被指控屬實,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3條規定,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不得向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人員,以請託關說或其他不當方法,圖其本人或公職人員之利益;前項所稱請託關說,指不循法定程序,而向前項機關團體人員提出請求,其內容涉及該機關團體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且因該事項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致有違法或不當而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者;違反第13條第1項者,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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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崇顯也說,李忠庭就是法條中的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時任文化局長的錢康明則是機關團體人員,要求局長「跨年晚會依其指示辦理」以及「請局長走人」則為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再加上前一天所指控的「錄音要脅噤聲」,劉崇顯認為高虹安市長與身邊人士的行事作風極其惡劣,這不僅涉及違法,更讓新竹市政府市府的形象又再蒙上一層陰影,請高市長與李姓男友懸崖勒馬,還給市民一個乾淨的市政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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