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讀新術_每周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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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非自願懷孕」還要配偶同意才能墮胎?呼籲各組總統候選人表態修法

發布時間:2023/11/29 18:08

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長期離異與遭受家暴婦女在遭「非自願懷孕」下,還要經配偶同意後才能墮胎?時代力量今(29)日呼籲各組總統候選人表態是否同意修法,讓女性人工流產不再需要經配偶同意,讓女性有完整的身體自主權,而非工具。

家暴婦女在遭「非自願懷孕」下,還要經配偶同意後才能墮胎?時代力量呼籲各組總統候選人表態是否同意修法。(圖/時代力量)
家暴婦女在遭「非自願懷孕」下,還要經配偶同意後才能墮胎?時代力量呼籲各組總統候選人表態是否同意修法。(圖/時代力量)

立委王婉諭表示,時代力量要為台灣女性發聲,要求三名總統候選人針對攸關女性生育自主權的「刪除人工流產配偶同意權」表態,同時承諾推動《優生保健法》修法,讓人工流產不再需要配偶同意,讓女性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為自己的身體做出決定,還給他們身體的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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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指出,早在 2017 年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即已決議,應修正有配偶婦女的人工流產決定權規定,然而迄今已 6 年過去,法律不動如山。現任衛福部長薛瑞元雖是婦產科醫師出身,沒想到現在已屆最後會期的尾聲,《優生保健法》修法仍走不出衛福部大門,顯示蔡英文政府已放棄過去的承諾。

王婉諭強調,目前法律規定並未考慮到女性在婚姻中是否遭受家暴等因素,使女性因為法律賦予「配偶的流產否決權」遭到嚴重威脅和壓迫。時代力量支持女性的生育自主權,黨團已在 2022 年提出修法版本,刪除不合時宜的「人工流產配偶同意權」。時代力量呼籲各黨總統候選人具體表態和承諾,是否支持過去司法國是會議的決議內容?當選後優先推動修法,把女性的身體自主權還給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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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不分區立委提名人江盛醫師表示,「男人只貢獻一隻精子,卻擁有女人子宮的權利,這合理嗎?」作為執業30多年的婦產科醫師,他不時看到懷孕並非婦女個人最佳利益的情形,比如說,遭到家暴、長期離異,甚至是非自願懷孕的情況,這更凸顯「配偶同意權」的荒謬,他認為過時的法律必須修改。

江盛指出,英國在 1967 年通過墮胎合法化,美國在 1973 年由大法官認定婦女有墮胎的權利。台灣雖在 1984 年訂定《優生保健法》,卻是由男性主導訂定,連名稱本身都有問題,內容不符合現在台灣自由民主的價值與理念,儘管司法改革會議已作成決議許久,民進黨也國會過半,「明明有主導權,有女性主義的立委,也有婦產科醫師,但至今未修法,這不是騙選票,什麼才是騙選票?」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表示,包括阿根廷、墨西哥等天主教國家,都已允許女性人工流產,美國密蘇里州過去有關人工流產「配偶同意權」的規定,也已於 1976 年由最高法院宣告違憲。「配偶同意權」顯然是把女人看成是一個沒有行為能力的人,需要由男性來行使同意權,這是歧視女性,更侵害女性的生育自主權,這樣一個由男性思維主導的立法,應該要回歸女性的身心健康與自主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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