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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億賴姓高中生命案!今天是「遞狀截止日」? 中檢澄清:有新事證可再提出

發布時間:2023/6/13 12:51

記者蔣巧薇/綜合報導

台中市5億高中生命案,賴母委任律師許哲維從案發至今共申請28項證據調查,傳出檢察官律定今(13)日是「遞狀截止日」,意思就是,即使賴母一方再有新發現,除非是極為重要的關鍵證據,否則就不能再遞狀申請調查。但台中地檢署澄清表示,偵查中並無所謂「截止」概念,有新事證仍可再提出。

台中5億賴姓高中生命案,傳出今天是「遞狀截止日」,但中檢證清,有新事證仍可提出。(圖/翻攝畫面)

據傳5億賴姓高中生於5月4日墜樓身亡後,警方於5月5日呈報檢方,檢察官同日受理,並將「遞狀截止日」定於今日。賴母委任律師許哲也指出,截止日是由檢察官所律定,但其實這在實務上並不常見,尋常案件不會特別設定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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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哲維說明,案發後他們一共申請了28項證據調查,或許是本案眾所周知,才讓檢察官較為謹慎,加上業務繁忙,他們尊重檢察官的決定,對其決定充分尊重、理解。他進一步指出,只要檢察官有將他們申請的28項證據調查,確實落實完整、充足的調查,他們就不會有任何意見。

不過,台中地檢署表示,偵查中並沒有所謂「截止」提出證據的概念,請當事人於某日期前提出聲請調查證據,這也是在偵查中很常見的作法。中檢強調,當事人如有意見,或者過了日期仍有新事證,當然還是可以再提出,以利檢察官著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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