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讀新術_每周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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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農地違規當停車場罰多少? 他揭:至少罰6萬還得補稅 

發布時間:2023/12/20 09:15

異動時間:2023/12/20 09:22

記者盧逸峰/台北報導

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遭揭露名下一塊位於新竹市的土地,明明是農地卻做為遊覽車停車場使用,已涉違規,柯文哲昨晚宣布已請遊覽車都開走、今天就請人把水泥地敲掉以避嫌,該罰就罰。資深媒體人黃揚明今表示,柯文哲違法事證明確,至少得罰六萬元,也得限期恢復原狀。

黃揚明強調,柯文哲違法事證明確,至少得罰六萬元,也得限期恢復原狀。(資料照/盧逸峰攝)

黃揚明指出,柯文哲名下農地未做農業使用,依《農業發展條例》第69條第1項規定:「農業用地違反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應依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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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揚明也說,依《區域計畫法》第21條規定:「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之管制使用土地者,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前項情形經限期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地上物恢復原狀而不遵從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地上物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

黃揚明指出,根據「新竹市政府處理違反區域計畫法案件裁罰基準」規定:一般案件之裁罰基準如下:違規使用面積未滿三千五百平方公尺者,處新臺幣六萬元罰鍰。違規使用面積三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每增加一千平方公尺,加處罰鍰新臺幣一萬元,不足一千平方公尺者,以一千平方公尺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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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揚明強調,柯文哲違法事證明確,至少得罰六萬元,也得限期恢復原狀;而柯文哲若與其他地主有租金所得,也應確認是否漏報所得稅,有補繳稅款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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