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不政經_每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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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調拿刀架在脖子上的民主

發布時間:2023/12/29 07:00

主筆/單厚之

屏東縣議長周典論日前因為替郭台銘連署遭到搜索、羈押,被藍軍質疑是「政治收押」,目的劍指郭台銘不要跳出來挺侯友宜。屏東地檢署則表示,檢察官的作為都是依循偵察發展而來,搜索、羈押也是經法院核准,政治收押的指控與事實不符。

原本力挺郭台銘的周典論(右二),12月17日首次在屏東與侯友宜(左二)同框。(圖/侯友宜 臉書粉專)

選舉當然不是司法假期,該辦的案子還是要辦,但屏檢這次的大動作,實在太過令人矚目。原本力挺郭台銘的周典論,12月17日首次在屏東與侯友宜同框,23日在凱道參加侯友宜的造勢大會,25日凌晨就兵分七路大舉搜索,隔天隨即遭到羈押禁見,也難怪會讓人有政治的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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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檢調而言,搜索議會和議長並不是小事,回顧台灣司法史上也沒有幾次,檢調在動作之前必然要思考和斟酌可能的影響,過去多半是涉及貪瀆案,罪證確鑿且有逃亡滅證的風險,才會有這麼大的動作。

郭台銘的「連署賄選」案是1996年總統民選以來的第一次,要怎麼辦案並沒有前例可循。郭台銘最終並沒有登記參選,所以這個案子也至於影響總統大選;且郭台銘的案子早在10月連署截止前就已經爆發,若要串證、滅證也早就已經完成,周典論又沒有逃亡之虞,檢調在選前20天敏感時刻動作,顯然不是必要、正常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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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擔心其他地方的檢調比照辦理,在周典論被搜索、羈押之後,彰化縣議會立刻決定召開臨時會,在沒有特別議程的情況下,要一路開到明年1月12日選前一天。就被外界解讀為,是同樣挺郭的彰化縣議長謝典林要替自己撐起「保護傘」。

周典論案或許可以說是,檢調公正無私、完全不在乎外界觀感,只憑本心辦案,也沒注意到對民主和選舉的影響。但在周典論被搜索的同一天,最高檢也在檢察總長邢泰釗的召集下,邀集中選會、檢、警、調、廉共同成立「淨化選風聯繫會報」,對村里長赴陸違反《反滲透法》達成五項共識並做出具體指示。

這五項共識極其細鎖,包括什麼樣態該用《總統副總統選罷法》還是或是《反滲透法》、《刑法》來辦,最重應該求刑多少年都寫得清清楚楚,還明令檢察官如果要聲押時,應該註明是「矚目」案件,聲押失敗要立即抗告。這哪裡是統一法令見解,根本就是指導辦案。

從正常的角度來看,檢調如果聲押遭法院駁回,豈不證明了原本提供的證據不足讓法官採信,有濫訴、侵害人權之虞,檢調理應反恭自省才對,哪有要求一律上訴的道理?而要檢察官註明是「矚目」案件就更莫名其妙了,如果真的沒有政治考量,不是應該所有案件都一視同仁,註明「矚目」是什麼道理?又是要讓誰「矚目」?

過去一段時間,檢調在全台各地大規模約談里長,並且聲押多人,但卻少有成功的案例,很多都是無保請回;日前基隆一名里長遭到收押,但在抗告後改為50萬元交保,這不是正證明了檢察官的濫行起訴、濫行聲押嗎?而最高檢卻寧可檢方的臉被法院打得更腫,也要檢察官變本加厲,這什麼道理?哪個要維護檢調形象和公信力的檢察長,會做出如此的要求?

里長組團赴陸,所有言行都發生在對岸,取證的難度非常非常的高,即便真的違反《反滲透法》,檢調也很難證明,更遑論最終定罪。而違反《反滲透法》的偵辦,理論上也沒有非要急在選前這幾天,檢調理論上更應該花心思在偵察賄選、不當動員等情節上,才能捍衛民主、確保選舉的公平性。

檢調和最高檢如此大動作「拿大砲打小鳥」,大動作偵辦里長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為了政治、為了選舉,檢調不惜成為執政者的隨扈、成為執政黨手中的刀。選舉進入最後關頭,已經到了肉搏戰的階段,「賴蕭配」和「侯康配」之間雖然仍有一定的差距,但「賴蕭配」仍談不上穩贏。

在綠、藍、白各自都只想鞏固基本盤的情況下,誰能催出最多支持者走進投票所,就是選舉勝負的關鍵,而派系、村里長,就是陸戰第一線的關鍵人物。檢調將《反滲透法》的威力極大化,不僅可以輕易的剔除誤傷綠營基層的風險,還可以直接向偏藍的村里長施壓,只要輕舉妄動就可能官司纏身。

最高檢在新聞稿中強調,「境外勢力介選已嚴重侵害台灣民主基石」,所以才要做出統一見解,要求檢察官即時抗告。但其實檢調自甘墮落、不顧分立原則,絲毫不考慮對選舉可能的影響和社會觀感,才是對民主最大的傷害。在檢調捍衛之下的民主、檢調拿刀架在人民脖子上的民主,還能稱之為民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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