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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幣禁買拍立得引論戰!另發現部分消費點有餐飲 文化部:實際供文創服務

發布時間:2024/1/26 15:32

記者洪宗荃/台北報導

近期文化幣在使用方面,引發了濫用爭議,文化部繼近日發表聲明表示,禁止美妝、美甲後,昨(25)日再度發布公告,自昨晚9點開始,禁止文化幣用於購買拍立得,也不能轉售、兌換現金、用於餐飲消費使用。禁買拍立得的消息,引發網友抱怨,直言「要發文化幣就發得大方一點」;也有網友發現有些「藝文消費點」,竟然可以消費餐飲。文化部今(26)日為此解釋,有些店名雖為餐飲,實際是複合式文創商店,主要為提供文創相關服務。

文化幣今年擴大發放範圍為16~22歲,使用上卻引發許多爭議。(圖/文化部)
文化幣今年擴大發放範圍為16~22歲,使用上卻引發許多爭議。(圖/文化部)

文化部昨日於在文化幣官網發布公告指出,「文化幣旨在鼓勵青年藝文參與及體驗,自今(113)年常態化實施後,其適用範圍經滾動檢討後,自113年1月25日下午9時起,禁止文化幣用於購買拍立得,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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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一出,許多網友在Threads抱怨,「要發文化幣就發得大方一點,攝影也是一種文化」、「拍立得為什麼」、「就要沒東西買了,還一直禁,什麼概念」、「文化部認證,玩攝影的沒文化」、「我本來下個禮拜要去的」、「我假日要去買,結果它直接下課」、「明天要殺去駁二,現在才看到」。

不過Dcard上的網友,多數持贊同的意見,「要不要先去了解發放文化幣的目的」、「拍立得就商品本質而言,就是屬於3C,而不是文創品」、「文化幣是讓你拿去買藝術,比如說書或唱片,不是讓你拿去買工具」、「我是覺得雖然很多人提倡攝影文化,但是工具不只拍立得或底片相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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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網友發現,「藝文消費點」仍可以找到餐飲,質疑沒有一致標準。文化部為此解釋說明,文化幣確實不得適用餐飲,餐廳均已於去年停止適用;不過有關部分店家名稱雖為餐飲,但其適用為複合式文創商店,或提供文史導覽、體驗等服務,並非餐飲。

另外,文化部強調,文化成年禮金是文化部為鼓勵青年藝文消費而推出的計畫,去年發給18至21歲青年每人1200點文化幣,1點價值新台幣1元;今年起成為常態化政策,並擴大發放年齡至16至22歲。

對於爭議的部分,文化部指出,將持續對店家進行監督查核,並採取必要措施,例如暫時停權、撤銷或廢止資格,並追回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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