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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少「4原則」會掉坑!消保處特別提醒「通訊交易解約權」

發布時間:2024/2/13 09:00

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農曆春節7天長假,許多消費者會上網挑選商品,但網路訂購商品無法預先檢視,有可能出現品質落差情形,消費者該如何買得開心又放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提供「網購4原則」,其中特別強調「通訊交易解約權」,若該網店不能完整施行通訊交易解約權,確保消費者能於買到瑕疵品時退貨,建議消費者避開購買,以避免掉入可能的陷阱。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提供「網購4原則」,其中特別強調「通訊交易解約權」。(示意圖/pixabay)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提供「網購4原則」,其中特別強調「通訊交易解約權」。(示意圖/pixabay)

消保處建議,第一個原則是「向值得信賴的對象」購買。知名品牌的官方網站,或信譽良好的線上購物平臺,通常會充分揭露商品、廠商、售後服務,或爭議處理時所需資訊。反之,查詢不到「賣家聯絡資訊」的一頁式網站,或社群貼文、短訊,則有高度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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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消費者仍須提防偽冒的知名品牌、購物網的粉絲專頁或社團,可選擇其他安全的購物管道。如果在綜合型電商平臺上交易,請先仔細檢視「賣家資訊」、「商品銷售紀錄」和「消費者評價」,口碑是呈現賣家信譽的重要資訊。

原則二,對「低價促銷」提高警覺。不符行情的超低價,有時可能是詐騙,或是偽劣假貨,或是賣家會「任意自訂拒絕退貨」等不公平條款,最後會讓買家得不償失。遇到可疑促銷短訊、彈跳視窗或郵件時,千萬不要點開瀏覽,以免資料遭竊,或裝置被入侵,成為詐騙集團的下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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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三,選擇「安全付款方式」。線上交易應考量付款安全性,以及當「賣方債務不履行時,獲得退款」的可能性。例如以信用卡交易,當消費者遇到「問題交易」時,可聯絡發卡機構,請其協助處理爭議款項,及「請求暫停支付」。線上付款時,建議不要把「信用卡號」直接儲存在購物網站,或是存在行動裝置的應用程式(APP)上,登入行動裝置也要設定加密機制,才能避免遭誤刷、盜刷風險。

原則四,必須清楚瞭解「通訊交易的解約權」能否在此實施。網路購物屬於通訊交易,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消費者可在收到商品或服務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

消保處提醒,若是該網站無法確保「通訊交易解約權」能否實施,例如對方一旦收到匯款,網頁可以突然下架,然後找不到對方,也無法得知對方地址與聯絡方式接續求償下,就不要在該網頁下單與交易。

消保處提醒,這項規定是為了保障通訊交易的消費者,在未能實際見到商品的情況下交易,仍可在收貨後,充分檢視商品,並視需要決定是否解除契約,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但也要注意的是,如屬於「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所規定的商品,例如已拆封的個人衛生用品,當企業經營者已告知消費者該商品無法提供7日無條件退貨下,就無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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