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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在泰國槍殺通緝犯!北檢抗告成功「殯葬小弟」交保後羈押禁見

發布時間:2024/3/5 22:50

異動時間:2024/3/6 16:22

記者蕭廷芬/綜合報導

台灣通緝犯「少爺」石茂強2月25日在泰國遭槍殺棄屍,涉嫌參與行兇的「殯葬小弟」周昱帆在逃回台灣後遭北檢聲押,法院卻裁定他30萬元交保免羈押,北檢不服提起抗告;今(5)日晚間高院傳喚周開羈押庭,改裁定羈押禁見。

台灣通緝犯「少爺」石茂強2月25日在泰國遭槍殺棄屍。(合成圖/翻攝自臉書)
台灣通緝犯「少爺」石茂強2月25日在泰國遭槍殺棄屍。(合成圖/翻攝自臉書)

石茂強的遺體被棄置在泰國素萬那普機場(Suvarnabhumi Airport)周邊一間廢棄商店,頭部左側、右側共被開了三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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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行兇現場的周昱帆聲稱,他跟隨公司老闆王綋騰上月25日前往泰國曼谷,在石茂強與胡姓、林姓男子的住處餐敘,席間發生激烈爭執,他親眼看見石茂強中槍倒地。在案發後,周昱帆協助清理現場血跡並跟王綋騰搭車去郊外棄屍,因自認跟命案無關又怕遭到滅口,在找藉口脫隊後,隨即轉往柬埔寨後搭機返台。

檢察官認為周男嫌疑重大,依涉殺人重罪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法官審理後,裁定他免羈押,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與出海。但北檢不服提出抗告,指出周男說詞避重就輕、擠牙膏式的供述可能在掩飾自身或共犯涉案情節,在2月27日依涉犯殺人等罪,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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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今晚傳喚周昱帆開羈押庭,經審理後,認為周男嫌疑重大,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之虞,改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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