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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先放棄中國公民資格」才能入籍台灣!林楚茵、黃捷共同提案

發布時間:2024/3/12 16:38

異動時間:2024/3/12 16:47

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陸配入籍台灣年限引發爭議,之前甚至爆發陸配能否擔任不分區立委的爭執。民進黨立委林楚茵、黃捷今(12)日共同提案,主張陸配必須「先放棄中國公民資格」,並「宣誓效忠台灣、認同台灣」,才能入籍台灣。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黃捷共同提案,主張陸配必須先放棄中國公民資格,並宣誓效忠台灣,才能入籍台灣。(圖/林楚茵、黃捷臉書)

林楚茵表示,她與黃捷共同提案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入籍規定,未來凡是中國人想要申請定居台灣,就應該放棄中國的公民資格,並公開宣誓效忠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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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楚茵說,「首先,當其他國籍民眾想入籍台灣,都必須放棄原國籍,沒理由中國人能享有優惠待遇,繼續保有中國公民的資格。當台灣與中國發生衝突時,如何能信賴這樣的台灣人,能捍衛台灣的民主自由?」

林楚茵強調,「宣誓效忠」此儀式在美國、澳洲、新加坡等許多國家早已行之有年,宣誓此舉能夠表明入籍者對台灣的忠誠,並承諾遵守台灣的法律規定,「要享受台灣人的權利時,也應該負相應的責任,沒有道理想要國家承認你,你卻又不承認這個國家」、「如果連公開宣誓都做不到,為何要當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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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捷表示,中國人民入籍台灣,很難放棄中國國籍,是因為有中國法制及實務上的困難。因此參考世界先進國家的案例與國籍法,她希望可以用「宣誓」方式彌補,內容包含要「宣誓放棄原國籍及公民資格」、「效忠台灣憲法與民主體制」,並且會「遵守履行台灣的公民義務」,希望可藉由這項程序來彌補陸配沒辦法放棄國籍的限制。

黃捷提到,對於所有具國家尊嚴的主權國家,這是成為公民的基本道理,並未對陸配苛刻。在她的草案版本裡,宣誓具有法律效力,若違反兩岸相關條例與《反滲透法》,例如擔任中國黨務、軍事相關職務,或接受滲透來源指示捐贈政治獻金、遊說、助選等,就會被註銷戶籍、驅逐出境,身分證必須繳回,也會沒收原有的投票權與健保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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