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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戰詐騙!行政院推出「打詐4法」搶先看 不配合將「封網」

發布時間:2024/5/8 19:02

異動時間:2024/5/8 21:24

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詐騙猖獗,行政院在520政權交接前夕推出「打詐4法」修正案,嚴正挑戰網路詐騙集團,全案將送立法院審查。各大網路社群若不配合施行,必要時可「封網」,讓民眾無法上去瀏覽。且涉及犯罪者「騙越多、關越久」,罰款最高2500萬元,可按次處罰,最重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  行政院將推出「打詐4法」,院長陳建仁將親自出席記者會。(圖/行政院)  ​
行政院將推出「打詐4法」,院長陳建仁將親自出席記者會。(圖/行政院)

行政院會預定在9日通過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和洗錢防制法、科技偵查及保障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法草案,行政院長陳建仁將在院會後親自出席記者會,向社會說明政府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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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該專案的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當前詐騙已經進入專業化、國際化,並從傳統的黑道幫派,轉型為白領犯罪,甚至還有律師、廣告商、工程師等編制,詐騙已經產業化、國際化,因此政府必須要有新的法律工具與做法。 

羅秉成分析,目前詐騙類型以「投資詐欺」最嚴重,「解除分期付款」比例稍降,但仍居第二。當前政府攔阻詐騙的金額,已經超過30億元,但詐騙案件仍增長27%,仍需繼續努力肅清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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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詐騙的三大來源管道分別是:電話、銀行帳戶、網路,目前NCC、金管會已經努力攔阻前兩項,但最大的破口仍在「網路」,因此必須推出「打詐4法」。

基於網路各大平台業者,包括臉書、line、google 等,在台灣都沒有落地,也沒有設置分公司,導致無法列管,「打詐4法」未來將要求凡有經營「網路廣告平台」的業者,在台灣必須要指定「法律代表人」,若能在台灣開設分公司會更好,基本上必須做到「類落地」,作為與我方防詐窗口的對接。

若業者違規涉及詐騙,且不改正做法,罰款起跳為新台幣250萬元,最高可罰至2500萬元,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若罰款無效,必要時,得再進入限制或降低平台的網路流量,最嚴重可限制接取,即「封網」。

「打詐4法」將讓業者配合政府打詐,對廣告交付人於違約時依法免責,讓業者更樂意配合下架「有問題的廣告」。至於詐騙犯罪人的刑度,將修法成「騙得越多、關得越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複合性手法將加重其刑,並設置「窩裡反條款」與提高詐騙人的假釋門檻,必須服刑超過三分之二才能假釋。

另外在科技偵查保障法方面,過去透過科技工具偵查到的犯罪,都被法院宣告「證據無效」,因此需要法律授權,包括流量紀錄、GPS偵查、M化警車等偵查手段,都將列入有效的司法偵防工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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