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新聞大追查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週日21~週一12】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政治讀新術_每周一四

北捷噁男偷拍裙底春光!妹子當場活逮一把揪住 目擊者讚:超帥

發布時間:2024/6/18 18:29

記者馮茵/台北報導

台北市忠孝敦化站2號出口16日發生一起偷拍案件,35歲林姓男子涉嫌用手機偷拍被害女子裙底,被害女子驚覺有異,立即揪住林嫌要求刪除照片,兩人在站外發生衝突,引起民眾側目,警方到場後,將林嫌以妨害性隱私現行犯逮捕。

林嫌(左)偷拍女子裙底,被當場活逮。(圖/翻攝畫面)
林嫌(左)偷拍女子裙底,被當場活逮。(圖/翻攝畫面)

有目擊者在社群網站Threads上發文表示:「給週日在忠孝敦化2號出口,用力抓著偷拍現行犯的手臂,叫犯人不准走的白上衣女子。妳很勇敢,真的超帥,希望幫你打110報警有小小幫到妳的忙。」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林嫌被逮捕後供認不諱,他向警方坦言,是看到被害女子很漂亮,才心生歹念,拿出手機偷拍,最後警方依妨害性隱私現行犯案件將林嫌逮捕,詢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林嫌(左)坦承犯案。(圖/翻攝畫面)
林嫌(左)坦承犯案。(圖/翻攝畫面)

 ◎《FTNN新聞網》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