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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檢方四度申請搜索鄭文燦意欲為何?前民代指:有「藏鏡人」想找出案外案

發布時間:2024/7/9 18:01

記者陳正敬/綜合報導

桃園前市長、現任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鄭文燦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遭桃園地方檢察署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但被裁定500萬元交保,檢察官抗告成功,今(9)日上午10點重開羈押庭,經過4小時審理後,稍早桃院裁定提高至1200萬元交保。有不願具名的某地方前民代表示,鄭文燦案的疑點太多,並且認為背後有很明顯的操作痕跡。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圖/資料照)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圖/資料照)

該民代已經下野多年,看到鄭文燦的遭遇心有戚戚焉,他表示,7年的案子,檢方突然在最近幾個月密集要求搜查,這個十分不合理,因為時過境遷7年,該有的証據早就煙消雲散。根據報導,桃園市調處是今年才開始懷疑鄭文燦涉及不法,6月搜索和約談楊姓及廖姓等關係人;到這時才想到要搜索鄭文燦住所,法院認為沒有必要,桃檢卻不屈不撓持續聲請,遭到4度駁回。該民代說,這是很經典的想要找案外案的模式來給鄭文燦定罪,因為原來的證據要直接給鄭文燦定罪有一定的困難,想要透過搜索去找到有沒有其他案件的相關證據,延伸出案外案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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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檢方所指稱的手法太過粗糙,該名民代表示,首先是鄭文燦的身價,華亞園區的土地開發是「億來億去」,基本上到這樣大規模的土地開發案,要買不可能只買一個人,一定是一口氣買一串「所謂炒地集團只有1000萬就要玩好幾十億的案子,會不會太暴利?」他分析,基本上民代和官員都會知道這塊土地開發的價值為何,行賄者會賺多少錢都心知肚明,所以金額有一定的不同。他說,直轄市長基本上要到千萬等級,立法委員大概百萬,市議員看是不是議長、副議長或地方實力驚人的老議員,如果陽春議員大概是幾十萬左右。該民代強調,每個位階都有自己的價位,以鄭文燦當時的身份500萬不是一個正常的數字。

該民代說,行賄方式用黑皮包送現金,這基本上是80到90年代的手法。現在因為直接收錢風險很高,都改成用「插股」甚至「插乾股」方式,一來比較保險,二來如果不成也不會有損失。但是鄭文燦案卻是「失敗後將500萬全額退款」,先不說全額退款這個違反常理的舉動,光是一開始收受現金就已經犯了「對價關係」的大忌「以鄭文燦的精明,打死都不相信他在接受現金瞬間有答應任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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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該民代說,這是往死裡打的方式,用這種手法不會是民進黨內的鬥爭。該民代強調,民進黨的黨內鬥爭基本上還是很原始,要嘛弄個閒衙門讓你養老、要嘛去弄個國營事業讓你去旁邊玩沙、最慘就是沒工作回家在政治上死亡。要弄到一定要對方坐牢,除了選舉需求和深仇大恨以外,想不出甚麼理由。

該民代直言,一定是與法界有深厚關係,非民進黨出身且心思縝密的集團,而且有民進黨的人叛變提供消息。至於是不是賴清德?該民代認為,賴清德與鄭文燦的戰爭在賴清德接受提名的那一瞬間就已經決定高下,鄭文燦接下來原本是在海基會慢慢年華老去的命運。該民代甚至直言,這案子背後恐怕有藏鏡人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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