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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案出現轉折 華亞科500萬再攻防!專家證人:桃市府無法解套「100%同意」

發布時間:2026/9/16 10:29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桃園市長、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被控任內涉及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涉嫌收受業者500萬元賄款,桃園地院昨(15)日持續審理。桃市府前都市發展局長盧維屏出庭說明當年市府決策過程,前營建署主任秘書、時任城鄉分署長洪嘉宏則以專家證人身分表示,林口特定區都市計畫的實質審查與核定權在中央,桃市府無法替業者解決「100%土地所有權人同意」門檻。

洪嘉宏表示,桃市府無法替業者解決「100%土地所有權人同意」門檻。(圖/資料畫面)

洪嘉宏指出,本案位於「林口特定區都市計畫」範圍,屬內政部擬定及核定的計畫。桃市府即使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提出個案變更,在行政程序上仍屬提案或協辦機關,最終實質審查、變更與核定權在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及營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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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起訴主張,桃市府啟動個案變更,是為協助業者廖俊松解決無法取得「100%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的問題。洪嘉宏則表示,本案涉及農業區變更為產業專用區,依相關審議規範,申請階段即須取得100%土地所有權人變更同意;即使地方草案加入自辦重劃或過渡條款,送交中央後仍會檢查是否符合門檻,若同意書不齊,案件可能遭退件或退回地方,無法進入後續自辦重劃程序。

公訴檢察官李頎則質疑,洪嘉宏是針對客觀法規制度提出鑑定意見,但案件仍須釐清當年市府官員與業者的主觀認知,以及相關行政作為是否讓業者認為計畫有機會成功。合議庭後續仍將調查相關官員與業者當時的想法與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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