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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遭求刑12年!黃國昌提「兩大疑點」 質疑已設防火牆

發布時間:2024/8/27 15:00

記者盧逸峰/台北報導

桃園地檢署今公布以貪汙等罪起訴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等11人,對鄭文燦求刑12年,另針對在鄭文燦住處搜出678萬餘元,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仍質疑,到底是誰洩密、案子又為何一壓壓7年,一定要查清楚;他也認為,防火牆是否早就已經設好?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質疑,到底是誰洩密、案子又為何一壓壓7年,一定要查清楚。(資料照)

黃國昌說,桃園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並求處12年有期徒刑。起訴書詳細描述鄭文燦收了500萬元辦事,以及如何為富商權貴提供地方中央一條龍的農地變更,都與他先前質詢所揭露過的內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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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之前也質疑此等「量身打造」的「貼心服務」,絕非鄭文燦一人可以完成,應該向上追查。但,起訴的範圍仍僅止於鄭文燦,至於案子為何整整壓了七年,則是連提都沒有提;法務部長鄭銘謙在立法院說「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只是在講空話,更讓人質疑,防火牆是否早就已經設好?

黃國昌直言,新潮流大阿哥鄭文燦雄厚的「政治實力」,也在本案中表露無遺,除了可以大剌剌地跟廖俊松說「國發會我講好了」,還能「掌握」廖俊松遭監聽並稱自己有看到監聽譯文,政治黑手赤裸裸伸向司法,難怪人民對司法的信心直直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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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也發現,起訴書記載鄭文燦在得知廖俊松遭到監聽後,除了返還500萬賄款以外,還一同把另外收受600萬不法的政治獻金也交還廖俊松;今年7月底鄭文燦台北的住處遭搜索,又另外遭查扣678萬5000元,不禁令人「肅然起敬」。

黃國昌強調,此一臭不可聞的貪腐弊案,絕不能因為鄭文燦已經被起訴,就想到此為止。到底是誰洩密、案子又為何一壓壓七年,一定要查清楚。否則,賴清德總統向國人承諾肅貪是政府的重要工作,再次淪為一場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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