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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以為來台失蹤!大馬網紅當車手被逮 判決出爐了

發布時間:2025/2/14 13:47

馬來西亞男子許政文去年12月在台灣失聯,經查原來是因為擔任詐團車手被逮,進日判決出爐。(翻攝自艾迪胡臉書)
馬來西亞男子許政文去年12月在台灣失聯,經查原來是因為擔任詐團車手被逮,進日判決出爐。(翻攝自艾迪胡臉書)

圖文/鏡週刊

馬來西亞一名31歲的許姓男子去年12月說要來台灣旅遊後,就和家人斷了聯繫,讓父母急忙尋求議員幫忙找人,未料台灣警方指出,許男其實是因為涉嫌當詐騙集團車手被逮,被羈押於彰化看守所,近日法院也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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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本名許政文的馬來西亞網紅「艾迪胡Ady Hu」,在Instagram擁7.1萬人追蹤,時常分享旅遊生活等相關影片,但馬來西亞彭亨州美律區議員李政賢2024年12月18日與許男的父母召開記者會表示,許男一個禮拜前突然沒了音訊,只知道他最後出沒地點是台灣高雄。

家屬希望透過議員聯繫到台灣政府,請台灣方面幫忙尋人,而台灣警方也立刻回應表示,許男在12月11日當天在彰化員林一家咖啡廳被逮,當時有一名詐騙被害人和詐騙集團約在該咖啡廳面交款項,因為察覺有詐、向警方報案合作,在面交時逮捕來取款的許政文,隨後移送彰化地檢署並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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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檢署起訴書提到,許振文去年加入詐騙集團擔任取款車手角色,由其他成員先與被害人聯繫約時間後,由許男接獲指示後假冒投資公司的專員,至約定的咖啡廳面交。

彰化地方法院近日做出判決,許政文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製造金流斷點掩飾詐騙款項的本質和去向,使詐團更加猖獗氾濫,對社會治安及個人財產安全危害不容小覷;考量許男非詐團核心人員,坦承犯行、態度尚可,經整體評價及觀察,基於不過度評價考量,不併予「併科罰金刑」,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許男有期徒刑6月。

此外法官也指出,許男是馬來西亞籍外國人,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犯罪情節非輕,影響台灣社會安全秩序甚鉅,不宜在境內繼續居留,諭知在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將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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