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新聞大追查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四12~週五21】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政治讀新術_每周一四

柯文哲任內讓天母大葉高島屋「商場多一層」 北市府:符合規定「與京華城完全不同」

發布時間:2025/3/6 13:10

異動時間:2025/3/6 15:44

記者盧逸峰/台北報導

位於台北天母的大葉高島屋百貨遭爆料原本僅有B1至4樓及12樓是商場,卻在3年前、前市長柯文哲任內申請變更使照,將5樓停車場也轉為商場,更被指稱是京華城案翻版。北市府今(6)日對此嚴正澄清,該案狀況與媒體所指「京華城」一案完全不同,呼籲切莫以錯誤比喻造成大眾誤解。

台北天母的大葉高島屋百貨遭爆料原本僅有B1至4樓及12樓是商場,三年前將5樓也改為商場。(圖/翻攝大葉高島屋臉書)

停管處重申,大葉高島屋為早期獎勵投資案允許於私人停車場用地興建商場,但因該用地為停車場用地,須符合多目標使用總樓地板面積1/3商場,2/3停車場規範使用,在此原則多目標方案僅規定商場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1/3,至於如何分配,法無明文,由市府認定。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建管處表示,大葉高島屋於111/4/29 向建管處提出以公設區分方式計算樓地板面積,重新申請使照,歷經建管處、停管處幾度確認,於111年9月正式啟動變更程序,並經停管處112/1/12會簽回覆,通過初步書面審查,符合商場總樓地板未超過1/3的規定,故同意大葉高島屋向進行使用執照變更申請;建管處則在1/17完成准許變更。

至於外界疑問為何以往未過、這次通過變更,停管處說明,通過的不是以往方案。近年高島屋曾以不同方案向市府申請修訂計算面積,其中幾個方案曾被市府認定須經都審會、或需內政部申請函釋;後來高島屋棄案,改以共用設施的面積計算,經確認合法性、再依程序完成使用執照變更。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