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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放寬中藥商資格被批「違法開後門」 林憶君:「藥品由藥師管理」衛福部應撤違法解釋令

發布時間:2025/3/30 20:13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衛福部有意開放藥師以外中藥從業者經營中藥販賣業務,遭基層藥師反彈。民眾黨立委林憶君表示「中藥就是藥品」,依法應由專業藥師管理調劑。衛福部擔心中藥商高齡化及人才斷層問題,放寬解釋相關從業人員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是將「日落條款」解釋成「日出條款」,衛福部應立即撤銷引發爭議的解釋令。

衛福部放寬中藥商資格被批「違法開後門」 林憶君:「藥品由藥師管理」衛福部應撤違法解釋令
民眾黨立委林憶君。(圖/資料照)

衛福部中醫藥司18日公告新增核釋藥事法第103條解釋令,開放藥師以外有關中藥從業人員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之解釋新令,基層藥師團體希望撤銷該涉及違反母法規定之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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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憶君強調「中藥就是藥品」,只要是藥品,依法就應該是由專業藥師負責管理,由藥師負責調劑、監製、藥物管理,這是我國行之有年的法規制度,也是藥師應盡的責任義務。因此,林憶君提出質疑表示,根據藥事法第103條的規定是附則,為「落日條款」,衛福部實在不應該違反母法精神。在不熟悉藥事法第103條立法意旨背景之下,逕自解釋公告。

林憶君表示,現行醫事人員的培育採「總額管制」,但衛福部一方面說是為了促進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另一方面卻不斷再度用解釋令的方式「擴大解釋」,為其行業「開後門」、讓不具專業的傳統藥房透過師徒相傳或世襲傳承之中藥商或其第二代,第三代,藉此後門代代相傳,實有不當,更恐一步步鯨吞蠶食企圖變相僭越了藥師的調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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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憶君說,根據衛福部說明,係擔心中藥商高齡化及人才斷層問題,威脅我國高品質中藥之取得及供應,才會核釋藥事法第103第2項後段「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並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規定,但如此做法在未經共識之下,即逕自擴大解釋公告,企圖將法律規定之「落日條款」用行政命令變成「日出條款」,難怪引發如此爭議,建議衛福部還是應該「懸崖勒馬」,立即撤銷此引發爭議之解釋令。

林憶君憂心指出,她並非不知我國中藥人才斷層問題,惟政府不願意面對問題,積極解決如何讓有專業的人才進入該領域,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卻寧願選擇直接違法開「走後門」的方式讓非專業人員得以繼續經營業務,但因為「中藥也是藥品」,一但開了後門,讓不屬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經營業務,那根本無專業人員法規可規範,倘如涉及違法,根本無法可管,未能像藥師一樣進行懲戒、停業、廢止執業執照、廢止藥師證書等處分;況此類人員未經專業藥學養成教育及訓練,僅通過技能檢定考試,其程度是否足以為民眾中藥用藥安全把關,著實令專業醫療人員質疑?

林憶君續指,我國藥事法第103條經多次修正,核發超過一萬家中藥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多年來,不但未能輔導轉型或產業升級,反而又要用一紙「擴大解釋」的解釋讓他們就地合法,實在令全體專業技術職業人員難以接受。

林憶君強調,值此國際上對中藥之重視及投注大量金錢及人力之際,我國確實應加速研發,提升中醫藥品質,促進生技產業升級,與國際接軌,尤其確保民眾用藥安全更是當務之急。而今,在全球大醫藥公司皆已肯定中藥之健康價值,也願意投入大量資金,僱用專業人員深入研究之時,衛福部卻仍然要再為這些不具藥事專業資格的人員大開方便之門,對於我國中醫藥之發展,不但毫無助益,更恐將對中醫藥市場管理投入更多無法預估之變數,對於傳統中醫藥之發展根本沒有益處,甚至與相關法律精神意旨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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