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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0歲女童開房!高雄27歲「噁男」鬼扯她對性好奇 母氣炸「她還小」法官重判

發布時間:2025/5/1 16:11

實習記者呂洪瑋/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27歲廖姓男子在手遊「傳說對決」上認識年僅10歲國小女童,藉著女童對性好奇,便約她到旅館發生性關係,女童母親聯繫不上女兒,得知此事後氣炸,對廖男提告,痛斥「我女兒一看就這麼小,還敢做這種事!」高雄地院一審依與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判廖男4年10月。

高雄一名27歲廖姓男子藉著女童對性好奇,便約她到旅館發生性關係,女童母親氣炸提告,高雄地院一審依與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判廖男4年10月。(示意圖/Unsplash)

判決指出,廖男跟女童玩手遊「傳說對決」因而相識,去年4月間,廖男發現女童對性有好奇心,便約女童外出到某間旅館開房發生性行為,事隔多日後,廖男又約女童到同一家旅館,趁機撫摸女童胸部跟下體猥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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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女童母親一直打電話給女兒卻沒接通,等到女兒回家後,發現她竟跟廖男發生關係,母親氣炸報警對廖男提告。

廖男在檢警偵訊時否認犯罪,辯稱只是在旅店洗澡、玩手機等,直到法院審理期間,他才坦承跟女童發生關係,但硬拗與女童只是開心在網路聊天出來玩,剛好他有性方面需求,女童對這方面也好奇及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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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母親聽完他庭上陳述更是氣到不行,「我女兒一看就這麼小,還敢做這種事!」她表示,廖男跟她女兒出去時,她一直連繫女兒,但廖卻不讓女兒接電話,甚至刪除對話資料,她不希望2人再見面,也無法接受廖男道歉,請求法官重判。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女童年僅10歲,身高才135公分,外表及穿著明顯稚氣未脫,而廖男明知女童年紀,卻仍與女童發生關係,妨害她身心發展,依與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猥褻等罪,共判處4年10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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