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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被控收賄500萬!法院勘驗「94分鐘會議光碟」 檢方咬對價、辯方轟證據薄弱

發布時間:2025/6/17 20:07

記者蕭廷芬/綜合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被控任內涉收賄500萬元,桃園地院今(17)日第六度開庭,重點勘驗2017年市府一場「華亞二期開發案」長達94分鐘的會議光碟。檢方指廖姓父子因土地變更卡關,尋求市府協助,鄭文燦在會中採納有利廖方結論,具對價關係。辯方則批檢方無法證明鄭文燦「拿錢辦事」,僅憑退回款項主張構罪,已違舉證義務。檢辯雙方交火激烈,最終,法院裁定下一次開庭將續勘另一場2017年3月的會議光碟。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被控任內涉收賄500萬元,桃園地院今(17)日第六度開庭。(圖/資料照片)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被控任內涉收賄500萬元,桃園地院今(17)日第六度開庭。(圖/資料照片)

檢方認為,該案地主廖姓父子無法取得全體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轉向市府尋求協助,而鄭文燦身為市長,在會中採納有利廖方的意見,後續還親自協助申請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顯示收賄行為與職務行為具有明確對價關係。檢方強調,鄭文燦多次會議中皆清楚知悉地主訴求,卻持續採納對廖方有利的行政結論,包括私下向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請託,加上會議中發言表態「地方政府建議案一定要處理」,這些行為都與賄款之間構成連結。對此,檢方主張,縱使無具體「辦成」內容,一般社會常識即可推論收賄圖利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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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鄭文燦的律師團反駁,指出檢方迄今仍無法明確說明「收了什麼錢、辦了什麼事」,還強調鄭文燦已退回款項,且會議內容顯示他沒有主導、也無意協助地主,市府決策都是依程序由基層公務員依政策進行,根本談不上對價性。辯方更質疑檢方偵查時的筆錄有重大缺漏,會議實際上有多位公務員與會發言,非如起訴書所稱的「單獨會談」。

整場開庭攻防聚焦於是否存在「對價性合意」,鄭文燦是否真正運用職權協助廖姓父子,成為判決關鍵。審判長裁定,下一場開庭訂於7月15日下午,將續勘另一場2017年3月的會議光碟,雙方均同意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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