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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圖卡之戰!陳沂轉貼李怡貞臉書圖卡挨告 一審判決出爐

發布時間:2025/7/16 10:58

記者張舒婷/綜合報導

網紅陳沂2023年轉貼律師李怡貞臉書上的圖卡,抓出錯字並順勢推銷自己代言的葉黃素產品,遭李控告侵害著作權並求償7億印尼盾(約台幣13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16)日一審宣判,陳沂違反《著作權法》,須支付罰金2,000元,另須賠償李怡貞1萬2000元,約為664萬印尼盾,全案可上訴。

網紅陳沂2023年轉貼律師李怡貞臉書上的圖卡,抓出錯字並順勢推銷自己代言的葉黃素產品,遭控告。(圖​​​​​​​/陳沂IG)
網紅陳沂2023年轉貼律師李怡貞臉書上的圖卡,抓出錯字並順勢推銷自己代言的葉黃素產品,遭控告。(圖/陳沂IG)

爭議起於2023年5月28日,李怡貞在臉書粉專「女人大律師」發表一張自製圖卡,圖中文字寫道:「然『候』就算四八兩這樣罵我,我還是覺得她剪短後比之前更像宋慧喬」,並搭配一張虛擬長髮女子頭像。陳沂當時轉貼圖卡,指出「然候」應為「然後」,並虧李怡貞需要吃葉黃素保養眼力,同時推銷自己代言的保健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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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貞認為,該圖卡為其結合文字與虛擬角色所創作,具原創性且受著作權法保護,轉貼行為侵權,進而提告。她更主張錯字為刻意安排,搭配圖上「一隻鳥」圖案構成反諷語氣,卻被陳沂斷章取義,貶損其律師專業形象。

檢方調查後認定,該圖卡具創作元素,構圖與背景為李怡貞根據個人特徵與商業需求設計,具有原創性,起訴陳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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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沂出庭主張,圖卡中的虛擬頭像為臉書AI功能自動生成,著作權屬臉書,一模一樣的頭像眾多,並無著作權;而其轉貼抓錯字為「合理使用」,若引用臉書生成的圖片揪錯字被判有罪,將會天下大亂。

李怡貞則強調陳沂惡性重大,求法官從重量刑,並提出7億印尼盾附帶民事求償。她庭後表示,之所以以印尼盾計價,是因陳沂讓她聯想到印尼一名以強硬著稱的女性官員,希望她能好好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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