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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罷免柯文哲不缺席?「這個黨」表態:羈押被告也可以投阿

發布時間:2025/7/22 15:24

吳家豪/台北報導

立委大罷免將於726舉行投票,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近日喊話,表示將請律師替柯文哲聲請公民投票權,參與大罷免,對此,時代力量今(7/22)發布聲明表示,無論是羈押中的被告,或監獄中的受刑人,都應依法享有投票權。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資料照

時力指出,社會上常有誤解,認為受刑人都遭到褫奪公權,因此無法投票。事實上,並非所有受刑人都被褫奪公權。自2006年《刑法》修正後,褫奪公權的範圍已被限縮,不再包含選舉、罷免、創制、複決4項基本權利,僅限於擔任公職的資格。因此,多數受刑人其實仍具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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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表示,問題在於,我國現行制度遲遲未針對受刑人投票權進行修法,或提出具體配套措施,導致監所內無法設置投票所。2023年即有受刑人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度裁定應在監獄設置投票所,但在中選會抗告後,遭最高行政法院撤銷。目前歐洲多數民主國家早已實施監所投票制度,唯有落實所有公民的參政權,國家在行使公權力時,才能擁有真正的民主正當性。

時力強調,2024年總統大選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曾針對各政黨提出司改7問,包含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等6個主要政黨,皆表態支持受刑人投票權修法。時力也早已在國會提出多項相關法案,推動監所投票制度的法制化與配套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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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呼籲朝野各黨團,監所投票是台灣民主制度尚未補齊的一塊拼圖,應超越政黨立場,儘速推動修法程序。比起因人設事的個案特權,更需要的,是一個真正保障所有受刑人與受羈押者投票權的制度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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