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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抓內鬼!工程師竊2奈米機密 因國安法「這8字」恐關12年、罰1億

發布時間:2025/8/7 09:21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全球晶圓代工龍頭台積電(2330)爆出內鬼案,3名前後任工程師涉嫌竊取並洩漏2奈米先進製程技術機密,經內部發現異常後,台積電主動報案。檢調偵辦發現涉案人員以翻拍照片等方式,違法取得機密資料,目前已有3人依違反《國家安全法》遭收押禁見,成為台灣首宗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外洩案。

台積電爆出內鬼案,已有3人依違反《國家安全法》遭收押禁見。(圖/資料照)
台積電爆出內鬼案,已有3人依違反《國家安全法》遭收押禁見。(圖/資料照)

台積電表示,近期在例行監控中發現內部資料有接觸異常,進一步調查後,涉案人高達9人,其中3人涉嫌非法取得2奈米製程技術機密,包括離職的陳姓工程師以及在職的戈姓、吳姓工程師(前者案發後離職,後者已被解職)。據調查,陳男曾任職於台積電系統整合部門,離職後跳槽至與台積電長期合作的「東京威力科創」(TEL)擔任設備工程師,涉嫌串連仍在職的戈男與吳男,利用居家遠端辦公漏洞以公司筆電登入內網,再用手機翻拍2奈米製程技術機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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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譜的是,吳男與戈男甚至曾在竹科星巴克翻拍公司機密,當場遭檢調逮個正著。據了解,涉案人員拍攝的圖片多達上千張,還曾開啟內部資料夾影印技術文件。台積電主動提告後,高檢署智財分署指揮調查局展開搜索與拘提,於7月25日至28日間陸續搜索涉案人住處與工作地,並將3人聲押禁見獲准,其他人因涉案程度較輕則未遭羈押。

國科會強調,本案觸及的2奈米製程屬於「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已納入2023年公告的清單中,該清單涵蓋14奈米以下製程的IC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與設備。依《國家安全法》第3條修正規定,任何人若「以竊取、侵占、詐術、脅迫、擅自重製或其他不正方法而取得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或取得後進而使用、洩漏」、「知悉或持有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未經授權或逾越授權範圍而重製、使用或洩漏該營業秘密」,可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至1億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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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也示,《國安法》明訂「經濟間諜罪」,若洩密對象為外國、中港澳、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控制的機構、團體者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秘密,依法將加重刑責,以防止我國核心技術遭竊,進而損害國家安全與產業競爭力。

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律師董德泰指出,雖然3名工程師原本涉犯營業秘密罪,但因台積電遭竊資料被認定為「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因此將依《國安法》辦理。他表示,檢方目前將重點放在「技術洩密範圍」以及「是否有尚未查出的共犯」。若3人最終被認定為意圖洩漏技術給國外競爭對手,將可能面臨最高12年有期徒刑及1億元罰金的最重處分。

◎《FTNN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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